根據省文明委《2015年福建省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要點》精神,我省將下發全國文明城市及地級、縣級提名城市各組織開展1場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現場交流活動的有關要求。
一、活動目的
為了持續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進一步加強我省思想道德建設,弘揚道德模范、身邊好人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營造學習道德模范、爭當身邊好人的濃厚氛圍,激發人們形成善良的道德情感,培育正確的道德判斷,強化道德責任擔當,提高道德實踐自覺性,凝聚崇德向善的強大正能量,形成向善、向上的力量。
二、組織分工
1.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開展活動,由省委文明辦主辦,設區市文明辦(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部)承辦。
2.縣(市)組織開展活動,由設區市文明辦主辦,縣(市)文明辦主辦。省委文明辦視情參加部分縣(市)組織的此項活動。
3.協辦單位由承辦單位視情而定。
三、活動安排
1.全國文明城市及地級、縣級全國提名資格城市每年各組織開展1場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現場交流活動。
2.“福建好人榜”上榜好人評選啟動儀式每季度發布一次,由省委文明辦組織發布,全國文明城市及地級提名城市輪流現場發布。今年第四季度“福建好人榜”上榜好人評選啟動儀式先從全國地級提名城市龍巖開始, 10月下旬在龍巖市組織開展“福建好人榜”入選名單發布儀式暨道德模范與身邊好人現場交流會活動,請龍巖市委文明辦按照要求擬定活動方案,籌備活動工作。
四、參加人員
1.省委文明辦領導。
2.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領導。
3.參加現場交流及訪談的道德模范、身邊好人。(本地范圍內遴選)
4.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獲全國、省、市的道德模范(含提名獎)和入選全國、福建、市好人榜代表。
5.本轄區各縣(市、區)文明辦主任。
6.本轄區各界干部群眾代表。
7.有關媒體記者。
五、活動形式
活動通過“福建好人榜”上榜好人評選啟動儀式和道德典型人物的事跡視頻展播、人物訪談、現場觀眾互動交流、與網民互動交流、現場向道德典型表達敬意及提供幫扶、發出倡議等形式,體現深化“中國夢”宣傳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營造見賢思齊、擇善而從的濃厚氛圍,樹立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風尚。
六、活動要求
1.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活動方案報省委文明辦審定,縣(市)活動方案報省委文明辦備案。
2.活動內容要突出主題,活動形式豐富多樣,活動設計富有本地特色。
3.活動方案擬定、報審、籌備、組織、協調、報道、會務由承辦單位負責落實。
4.承辦單位協調當地主要廣電媒體、平面媒體、網絡媒體參與報道。
5.做好活動的資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以便測評備用。
6.今后此項活動作為常態工作,不另發通知。省委文明辦適時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不斷推動此項活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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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卓志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