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日服務
文明風8月21日訊 良好的交通環境是展現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和“名片”。城廂區從2013年5月份開始,在莆田市率先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活動,倡導全區各級文明單位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成為城區一道亮麗的風景線,社會效果成效明顯。目前,共有志愿者人員1.5萬余人,涉及80余個單位。
一、始終堅持抓常規打基礎這個根本
區文明辦把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作為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常態化的重點來抓,對闖紅燈、跨護欄、不走人行道、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制止和勸導。
(一)以機制促發展。在廣泛調研和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2013年5月,制定出臺了《關于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活動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將每周三定為集中志愿服務日,在早、晚上下班兩個高峰時段(上午7:30—8:30、下午17:00—18:00),對城區12個人流量密集路段路口進行文明交通勸導。2015年,為了鞏固志愿服務成果,出臺了《關于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中開展“文明出行,向我看起”活動的通知》、《機關單位(學校)實行干部職工不文明交通行為記錄與推薦評選文明單位(學校)掛鉤制度》,進一步打牢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基礎。
(二)以培訓促規范。在區交警大隊開設文明交通勸導培訓課程,對全區各級文明單位的志愿者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涉及相關交通法律法規、交通標志與信號的含義、路口協勤時安全站位的要點、安全防護知識、志愿服務禮儀規范等。同時,為了提高志愿者服務能力和服務意識,指派骨干志愿者到各個活動地點對志愿者們進行現場講解和指導。2015年6月份,組織召開了“月塘片區微循環整治工作”現場會,促進交通秩序文明發展。
(三)以督查促正規。區委文明辦、區效能辦對每次交通勸導活動進行督查,督促在崗情況、禮儀情況、勸導效果等方面,每月月底以文件形式通報各單位,并送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活動的深入開展,引起了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此項活動常態化、制度化,并不斷推向深入,力求更大成效。
(四)以獎懲促先進。為確保活動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區文明委將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活動情況作為各級文明單位創建的重要內容。對工作重視、組織到位、勸導積極有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并作為年度志愿服務工作先進評選的重要依據。同時,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作出相應處罰:對第一次未按規定進行勸導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未按規定進行勸導的單位主要領導要進行書面檢討,對第三次未按規定進行勸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黃牌警告單位如若整改不力將取消下一屆文明單位的參評資格。兩年來,通報不按規定執行單位10余次,個人4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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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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