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穿著清涼的女孩子們成了城市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但是總有一只伸出來的“咸豬手”讓一切大煞風景,致使性騷擾和猥褻事件頻發。6月28日,遼寧大連10路公交車上,一男子露出下體磨蹭女大學生臀部,后者憤而要求司機停車,等待警察到來。然而,部分乘客卻發出抱怨聲,認為此舉“耽擱時間”,甚至有人催她下車“解決問題”,部分乘客的冷漠態度讓當事女生傷心不已。
青天白日下猥褻女大學生,同車乘客非但沒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之意,反而頻頻抱怨并催促女孩和“兇手”單獨下車解決問題,這種踐踏道德底線的冷漠和麻木實在另人嗔目結舌。然而事實證明,大部分的性騷擾都是不了了的,其主要原因是想要搜集性騷擾的相關證據并不容易,另一個原因則在于,在中國這個大多以傳統觀念為性格基礎的女性們來說,公布性騷擾和被猥褻的過程是害羞和難堪的,大多數人會選擇忍氣吞聲,隨后不了了之。
若正義選擇沉默,那么邪惡必將囂張至極。那些冷漠的乘客多少會有人性的自私利己心理,怕耽誤時間;也會缺乏路見不平的勇氣,但是相比在刀光劍影下的見義勇為,這種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援助,風險幾乎是很小的。其實車上有很多人都已為人父母,試想如果車上被猥褻的女孩是他們的女兒,面對滿車人的抱怨和不耐煩,他們會作何感想?還有比以“耽擱時間”為由催促受辱女孩下車“自行解決”更殘忍的事嗎?毋庸置疑,這是文明的詆毀,更是道德的缺失。
的確,在道德方面我們呼吁乘客施以援手,但是在法律層面,就無權要求乘客去做些什么。可是,這件事對公交公司和公交司機來說確是有法定責任的。比如,公交車上有沒有安裝攝像頭,用以事后還原事情的真相;從《合同法》來說,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應當保證在約定時間內將旅客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這里的“安全運輸”義務,當然包括女性乘客不受性騷擾的安全。婦女權益保障法及其實施細則中,也有相關規定。如 “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乘客冷漠是固然道德層面的缺失,但是公交設施配備不齊全,工作人員沒有制止性騷擾行為,那就是法律該解決的問題了。
最終,這個事件以一位陌生男子報警而結束,色狼卻跳窗而逃。只是部分乘客的冷漠和麻木儼然成了罪惡的幫兇。當然,一味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批判這些冷漠乘客也是徒勞的,我們是不是該重申下做人的底線。人人生活在社會中,誰都不是單獨存在的個體,當惡行發生的時候,每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施以援手,阻止惡行的發生,至少不能助紂為虐。否則,下一個受害者可能就是您自己或者您的親人。
道德方面需呼吁,法律層面需謹記。“咸豬手”及其相似的事件可能還會發生,但只要我們該出手時就出手,積極打擊犯罪分子,同時從法律層面去監督,面對不法分子的侵害,及時報警,用法律手段維護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道德與法律雙管齊下,徹底砍斷“咸豬手”。(劉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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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