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7月2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的情況,公布10起典型案例,并發布了兩個司法解釋。根據新的司法解釋,7月22日起,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將納入限制消費措施;而拒不執行支付贍養費、勞動報酬等涉民生案件判決裁定的,法院可酌情從重處罰。(7月22日《人民日報》)
人無信不立。守信是中國民族的古訓,也是興家旺國最基本的組成。一個沒有信用的人,可以說寸步難行,同樣的道理,一個沒有信用的民族同樣無法在世界上立足。誠信不僅是家和國,人和單位的通行證、身份證,更是我們修身立德的起點。答應了人家的事情就要做好,欠債還錢也是天經地義,這是誠信社會人人都必須遵守的道德準則,維護誠信是人人都必須努力的行動。
良藥苦口利于病。如今最高人民法院7月2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 7月22日起,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將納入限制消費措施。用簡單的話來解釋,就是有不誠信記錄者拒不履行法律判決的,將被限制乘高鐵動車和其他非生活、經營必需的消費,情節嚴重的還要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這樣的規定,對于那些還在不誠信路上躑躅的“老賴”再次敲響了誠信的重鼓,也警醒了更多的人,遵守誠信是何等的重要。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加強誠信建設,除了營造全社會的誠信氛圍,加大誠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外,也需要配置相應的懲治措施,就如這次限制“老賴”乘高鐵。早在去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列相應的措施,對于有不良記錄的,銀行不給貸款,不能賣飛機票,在公共媒體上曝光“老賴”,為什么要這樣做,我們都能明白國家的良苦用心,畢竟加大誠信社會的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少了公民的誠信努力,是萬萬行不通的。
有獎有罰更利誠信建設。其實,在加大對于不誠信的懲戒同時,國家對于誠信的獎勵也同步進行,有些地方直接出臺了道德模范、地方好人貸款可以免去擔保,有的銀行甚至免去貸款利息,對于誠信好人,各地報刊網更是大力宣傳和表彰。真正在全社會營造了誠信光榮、不誠信可恥的良好風尚。
懲戒不誠信才能以儆效尤。明明知道不可碰還要為,對于這些“老賴”就該讓他們長點記性,讓他們為自己的不誠信付出代價。這也從另外一個方面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對于不誠信懲治的力度。畢竟法律不是兒戲,法律是大家的法律,制定了就要遵守,這同樣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我們只有將“老賴限乘高鐵”作為我們誠信路上的一次深刻的教育,那么才能真正警醒大眾從此遵守誠信,以信立德,為自己贏得一片寬廣的天空。(陳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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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