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6月26日訊(通訊員 蔡添高 羅姝)您對龍巖中心城市戶外廣告現狀是否滿意?滿意率僅達10%;您認為造成戶外廣告“多亂差”主要原因是什么?有關部門多頭管理,權責不明,缺乏統籌所致,這一原因占了42%的投票比例;您覺得是否有必要對龍巖中心城市戶外廣告亂象進行整治?認為有必要的高達88%……
這是市廣告辦在巖城某人氣論壇上發布的一則“龍巖中心城市戶外廣告整治行動問卷調查”,以上內容是記者根據其統計結果所摘取的部分內容。
隨著龍巖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龍巖中心城市戶外廣告行業進入快速發展期,但目前戶外廣告“多亂差”問題較突出,市民盼望整治早點“動真格”。那么我市是否在積極探索戶外廣告管理的有效途徑,使戶外廣告管理能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如何加強戶外廣告的源頭管理,完善管理體制機制?6月22日至23日,記者采訪了市廣告辦。
理順體制 完善制度
借鑒相關城市的經驗,我市成立市戶外廣告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市中心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重要問題,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執法局局長兼任,負責戶外廣告設置的聯合審批和日常管理工作,改變戶外廣告多頭管理現象,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市還結合中心城市戶外廣告的實際和特點,正在修訂完善《龍巖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制定出臺《龍巖市戶外廣告設置技術標準》,進一步理順戶外廣告管理體制機制,規范戶外廣告設置、經營行為,提升管理層次和水平,做到有章可循,真正從源頭上改變過去戶外廣告多頭管理、亂批亂設的局面。市廣告辦還積極協調推動規劃及相關部門加快編制中心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高起點、高標準規范戶外廣告、門面招牌的設置,將過去戶外廣告行政執法的事后監督管理職能前置,實現向指導服務職能的轉型升級。推行戶外廣告公共資源使用權市場化,將公共戶外廣告資源使用權依法委托市匯金公司進行公開競價招租,逐步實現戶外廣告規范化管理。出讓收入屬于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多措并舉 加大力度
3月31日,市政府出臺了《龍巖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決定在中心城區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堅持“統一組織、部門聯動、屬地為主、疏堵結合、依法處置”的原則,重點解決戶外廣告、門牌店招布局不合理、設置過多過濫、檔次不高、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這幾天,《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中心城區戶外廣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共同維護廣告秩序合力建設美麗龍巖——致廣大市民、商戶和戶外廣告業主的一封信》正在龍巖中心城市11個鎮(街)及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范圍分發,希望廣大市民、商戶和戶外廣告業主自覺行動,按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廣告店招拆除、改造和整治工作。
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牽頭,聯合市廣告委各成員單位也開始對中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進行清理整治:一是對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分類清理,依法處置;二是以公益名義申請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用于發布商業廣告的,一經發現,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三是對已審批但超過審批期限的,進行分類甄別,依法處置,其中嚴重影響市容觀瞻、市政設施使用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四是規范治理門牌店招,對部分商家店鋪“一店多招、廣告混搭,設置無序、制作低劣”等設置情況,按要求整改;五是在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未經批準實施前,暫緩設置新的戶外廣告,對已超過審批期限的不得辦理延續手續,仍在審批期限內且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暫緩處理。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經批準實施后,所有戶外廣告設施按規劃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處置。
據統計,2015年1月至今,共計拆除中心城市未批先設、破損等各類違章廣告牌達300余塊,拆除面積約1500平方米。拆除大型廣告面積930平方米。3月下旬至4月中旬開展為期半個月的燈桿旗專項整治工作,拆除龍騰路、雙洋路、工業路、龍巖大道等未批先設燈桿旗廣告1028塊,面積6975平方米。(中共龍巖市委文明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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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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