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5月19日訊(通訊員 薛瑩 王燦陽)近年來,福建省永春縣人民檢察院的批捕、起訴準確率一直保持在100%,并連續(xù)兩年被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市先進基層檢察院”,而他們的秘訣就是把一件件涉及百姓利益的小案辦好,把一件件事關公平正義的小事做實。
小案不小辦:精細化理念催生“大效果”
“尤檢察官,謝謝你緩解了我們的經濟壓力;謝謝你為了孩子的將來著想,我兒子小祥能夠重新回到學校讀書多虧了你啊!”學校開學第一天,小祥的父親將一面繡有“司法為民顯真情,熱忱維權暖人心”的錦旗遞到未檢辦尤檢察官手中,表達對檢察干警切實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熱心開展司法救助的感激之情。
2013年,永春縣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一起交通肇事案時,發(fā)現被害人小祥是一名在校高三學生,因事故導致重傷,昏迷了近一個月才蘇醒,醫(yī)療費就花掉了幾十萬元,而肇事方卻無力支付。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小尤立刻向院黨組匯報,幫忙從“永春縣檢察救助基金”申請了5000元,給這個家庭陷入經濟危機的被害人提供救助。當了解到小祥因腦部受損影響生活、學習,情緒異常低落,無法和同學一起參加高考后,檢察官小尤還專門為其聯系了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定期上門對其進行心理輔導,鼓勵他勇敢面對挫折,幫助他回到學校就讀,重新投入到高考復習中。而這一切都得益于檢察長陳林推行的“三個關注”精細化辦案理念及永春縣人民檢察院設立的“檢察救助基金”。
永春縣人民檢察院地處山區(qū),每年受理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僅三、四百件,案件總數不多,且大多為小案,但該院檢察長陳林認為案件少不能成為工作發(fā)展的瓶頸,而應是辦好“精品案”的有利條件,并提出了“關注小案、關注細節(jié)、關注效果”的精細化辦案理念,要求每一名承辦人不能簡單消化案件,要把每一起案件都當成“精品案”來對待,要把小案件辦出“大效果”。
2013年5月,永春縣人民檢察院向社會各界募集善款30萬元,成立了全市首個檢察救助基金——“永春縣檢察救助基金”,委托永春縣慈善總會設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救助生活困難的刑事被害人及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屬。同時,針對刑事被害人物質救助功能的單一性、有限性,該院加強與民政、教育、司法、婦聯和殘聯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建立救助銜接機制,將資金救助與刑事和解、心理疏導、社會救助相結合,實現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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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