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評選程序
6月至7月,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將各省推薦并確定的全國道德模范正式候選人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在《人民日報》、《解放日報》、《光明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等媒體和中國文明網、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光明網、央視網、中國青年網、中國廣播網、中國軍網、中工網、中國婦女網等新聞網站上刊發。同時,省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將省里確定的第四屆福建省道德模范正式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在《福建日報》、《海峽都市報》等媒體和東南網、文明風網等新聞網站上刊發,面向全省公示。中央電視臺、福建電視臺每天黃金時間分別滾動展播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和第四屆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選人事跡,同時運用報紙、廣播、互聯網、手機報等多種媒體和方式,發布道德模范候選人事跡短訊和評選、學習道德模范的新聞,動員群眾廣泛參與。
本次評選,按照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公眾代表和評委會投票,根據得票率情況確定當選人員名單。
(一)第四屆福建省道德模范評選程序
1.省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成員對各地市、省直機關和駐閩軍以上部隊上報的道德模范人選進行初步篩選。
2.省活動評委會對初步篩選的道德模范人選進行審核并無記名投票。
3.省活動組委會對評委會推薦的道德模范人選名單進行審議,確定上報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和第四屆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選人名單,報省文明委領導批準。
4. 省文明委將于今年第四季度對我省第四屆道德模范進行表彰。
(二)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投票評選程序
1.公眾代表投票。由各省(市、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軍隊系統分別推薦30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道德模范(本屆道德模范候選人除外)擔任公眾代表(共1萬名),進行投票。選票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直接寄達代表本人,本人填寫后簽名寄回。各省(市、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總政治部要認真遴選公眾代表,按要求將名單等資料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組委會辦公室將另行通知具體要求)。我省公眾代表名額分配:九個設區市各30名、省直機關黨工委15名、駐閩軍隊10名、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5名。
2.全國活動評委會投票。在公眾代表投票結束后,全國活動評委會進行無記名投票。
3.全國活動組委會委托國家統計局派員現場指導和監督公眾代表選票以及評委選票的最后匯總工作。
4. 中央文明委審定建議名單后,作出表彰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的決定,在9月下旬舉行頒獎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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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
福建省軍區政治部
福建省總工會
共青團福建省委
福建省婦聯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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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