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一村干部超標準為其父親辦喪事 被通報批評
福州新聞網3月24日訊 昨日,記者從省紀委監察廳獲悉,2014年11月,長樂市江田鎮江田村黨委書記陳義芳按照長樂市紀委《關于嚴格規范黨員干部操辦或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的暫行規定》,向該鎮黨委申報為其父操辦喪事40桌,并承諾不收受、發放禮金禮品。但其長兄陳義云在主持操辦其父喪事有關事宜時,共擺酒席56桌,并向其中43桌賓客發放禮金(每人930元)。
經查,陳義芳在操辦喪事的過程中,雖未參與籌資發放禮金,但對此次超標準辦酒席制止不力,致使違規問題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日前,該鎮紀委研究決定給予陳義芳通報批評。
(福州日報記者 黃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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