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紀委通報2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東快訊(記者 吳靜)日前,我省紀委通報2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2013年6月18日、8月7日、8月18日和8月30日,延平區醫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先后四次在南平四家大酒店超標準、超陪同人數公款宴請有關人員,分別消費2918元、2398元、2530元、2548元,報銷餐費共計人民幣10394元。延平區紀委給予時任延平區醫院副院長(主持工作)陳建忠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區醫院支部書記周健誡勉談話處理。同時,對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負有“一崗雙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區衛生局相關領導進行廉政談話提醒。
同時,2014年底至2015年初,漳州市龍文區紀委在查辦步文鎮碧湖村05地塊征遷系列“窩串案”過程中,查實了鎮、村兩級多名干部收受賄賂、相互勾結,利用職便在征地拆遷面積、房屋評估等方面弄虛作假,騙取房屋拆遷補償金的違紀違法事實,截至目前已查處鎮、村涉案人員多達10人。
步文鎮原黨委書記林旺盛,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履行職責不夠到位,對該鎮部分領導班子成員、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失察,采取的工作措施不夠得力有效,沒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一些苗頭性問題;原鎮長林全發未能正確履職,在代表鎮政府法人與被拆遷戶簽訂征遷補償協議書中把關不嚴,導致在二人任職期間出現了包括2名鎮領導班子成員在內的多人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行為。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龍文區委對林旺盛、林全發進行組織處理,區紀委對二人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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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