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首部關于《中國法院的司法公開》(白皮書),去年1055414人因失信被限制購買飛機票,56038人因失信被限制購買列車軟臥。(3月10日《法制晚報》)
105萬名“老賴”,多乎哉?以中國之大,不多;可105萬并不是全部老賴,而是被限制乘坐飛機者,是其中的一部分,這些個老賴不是普通百姓,都是腰纏萬貫甚至幾千百萬貫的老板或大老板,從這個角度來說,就很多,而且多得驚人,如果計算被他們侵害的人,就不是用加法而是用乘法,因為有的侵犯的不是一個而是一群,甚至成百上千!
105萬名“老賴”都是什么人?就是欠賬遲遲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在民商領域中的一類債務人,其擁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種原因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務。從這個角度上說,就是不誠信的人,沒有德性的人,違反法律的人。
欠債不還是侵犯或者侵占、侵吞別人的財產權,給人帶來的損失和傷害難以估量,嚴重的,甚至會造成別人的家庭悲劇。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對于老賴,通常的法律手段就是起訴、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還必須受到刑事處分。目前這些個被全國法院從2013年10月24日以來“法定”公開的老賴,都是裝瘋賣傻撒潑耍賴而且東躲西藏無法被強制執行的人。應該說,這部分老賴很無恥、很難纏,實際上就是另類“釘子戶”。
這樣的“釘子”必須拔!為了有效打擊,最高法加強與公安、國土住建、金融、工商等協助執行單位的網絡執行查控機制建設,與鐵路、民航、工商、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相關部門征信平臺的對接,聯合實施信用懲戒,限制老賴購買列車軟臥車票、飛機票和申請貸款、辦理信用卡,禁止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等,織起了一張恢恢法網,促使其主動履行執行義務。
從目前看,這個辦法還是有效的,但并不能根治。我以為,對待這些個老賴,除了執法部門的“圍追堵截”,嚴重的還必須追究刑責,形成有效震懾。此外,還需要全民的“口誅筆伐”,把他們的姓名信息在多媒體公開,甚至在他們居住的小區張貼,釘在恥辱柱上,使之成為被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一句話,根治天下老賴,打造誠信中國,需要全民“共治”。(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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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