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再次榮膺“全國文明城市”稱號 福清獲提名
福州新聞網3月2日訊 在2月28日舉行的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表彰暨學雷鋒志愿服務大會上,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第四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在獲得保留全國文明城市稱號的城市(區)當中,福州市榜上有名。
此外,福清市入選新一輪全國縣級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馬尾區亭江鎮亭頭村、福清市陽下街道溪頭村、長樂市梅花鎮梅新村、閩清縣梅城鎮被授予第四屆全國文明村鎮稱號。鼓東街道慶城社區、福州市地方稅務局、福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福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福州市氣象局、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一小學、中國工商銀行福州南門支行、福清海關、閩侯縣國家稅務局被授予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11年12月福州市首次獲得“全國文明城市”稱號后,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楊岳提出了“文明福州持續文明”的要求。全市圍繞這一總體要求,在新的起點上打造幸福之州、建設文明之城。(福州日報記者 李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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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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