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為兒辦婚禮違規收禮金 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日前,我省紀委通報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2015年2月2日,漳浦縣六鰲鎮黨委副書記陳志東為其兒子操辦婚禮,借機違規收受轄區內村主干和計生管理員禮金。漳浦縣紀委給予陳志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收繳其違規收受的禮金。
福安市農辦公務用車駕駛員(正式職工)鐘奶法,于2015年1月29日下午13時40分許,違反規定私自駕駛市農辦閩JL6689公車,送其孩子到城區某學校上學。
福安市農機局公務用車駕駛員(臨時人員)周軍,于2015年1月29日晚,違反規定私自駕駛市農機局閩JN6358公車,前往位于韓陽煌都小區附近的某酒店,將公車停放在該酒店斜對面停車場,到該酒店參加宴席。
(記者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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