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碧珍:用雙手為孩子支撐起一片天空
1996年3月她回到尤溪,尤溪稽征所的任務更繁重,每年的公路規劃征收計劃都在千萬元以上。在擔任財務股長期間,她身兼多職,經常在晚上和節假日趕制報表,加班加點,從無怨言,對于巨額公款從未動過半點私心,也從未出過差錯。雖然要帶著孩子到三明、沙縣等地參加財務決算,卻從來沒有因為孩子耽誤和影響了工作。她怕孩子長期躺著長褥瘡,無論工作多忙都堅持幫孩子擦洗,翻身。遇到天氣晴好的時候,就背著幾十斤重的孩子下樓曬太陽,現在孩子已經24歲了,100來斤重,她就一個人背上背下,有時還用租來的輪椅推著他去中心廣場玩。
1997年底,三明稽征處工會和女工委與三明市殘聯聯系,建議她把孩子送到三明市福利院,再去領養一個健康的孩子,她婉言拒絕了,她說:"自己的孩子不要,去養別人的孩子,我做不到!"就像她常常說的"我活著一天,就陪他一日"。 有一次孩子被開水全身大面積燙傷,在醫院看著孩子滿身的水泡,她心如刀絞,整整9天9夜,她衣不解帶,寸步不離的守護在孩子身邊,孩子說:"媽媽,如果這次我死了怎么辦?"她擦干孩子的眼淚說:"不會的,如果你死了,我也活不成。"
可是禍不單行,2007年3月份,她患上了重度抑郁癥,體重從124斤下降到90多斤,身體每況愈下。2008年3月8日她又在尤溪縣醫院實施左側甲狀腺切除術,3月20日病例報告確診為甲癌,這猶如一個晴天霹靂,原本不幸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這時她的腦海里只有一個聲音:"我身患絕癥了,我的孩子怎么辦?"
在照顧孩子的同時,她也一直對自己的養母履行贍養義務,每個月從微薄的工資收入中固定給付300-500元的生活費。因老人不愿與她同住,她常常抽時間探望,病痛時悉心照料,直至2007年11月養母以94歲高齡安然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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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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