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通報了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這些問題具體是:
2014年8月,閩侯縣科技文體局副主任科員陳繼強組織甘蔗街道辦事處、縣畜牧漁業局等單位對閩香公司申請的“閩香醴人工育苗與養殖技術研究”項目進行驗收。在驗收過程中,陳繼強、范朝勝、陳超、吳俊建、姚萬金等五人分別收受閩香公司股東林升忠(甘蔗街道南山村村委會主任)的禮金各300元,接受其在源泉大酒店宴請;甘蔗街道辦事處科學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詹丹收受禮金300元。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分別給予陳繼強、范朝勝、姚萬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吳俊建、詹丹、林升忠黨內警告處分,陳超記過處分。
2014年9月14日上午,福清市經貿局駕駛員劉典奎未經單位允許,私自駕駛公車載送妻兒回城區住宅。福清市紀委責令市經貿局對駕駛員劉典奎予以辭退處理,并對負有管理責任的該局辦公室主任張素華進行誡勉談話。
莆田市涵江區三江口鎮芳山村在召開黨員大會后,違規向參會黨員發放現金補貼,總計8400元,村黨總支書記方慶洪、村主任陳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三江口鎮前明村在支部黨員大會后,違規向參會人員發放保溫飯鍋,總計7986.6元,村黨支部書記李梓霞、村主任李銀輝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莆田市涵江區國歡鎮沁東村在村民代表及黨員會議后,違規給參會人員發放超市購物卡,共計13000元,村黨支部書記姚金輝、村主任姚金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莆田市涵江區白塘鎮鎮前村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后,違規向參會黨員每人發放補貼,共計12100元,村主任翁慶東、組織委員方章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以來,莆田市秀嶼區市場管理中心以歡慶中秋節、春節為由,三次違規購買食用油等年貨,發放給全體員工,共計41600元在管理中心賬上報銷。今年9月,秀嶼區經貿局給予市場管理中心主任關丹烽警告處分,購買年貨的費用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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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