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討會書面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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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 朱清:
推動省直機關做共建文明城市引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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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機關作為全省各項事業發展的決策、管理與服務中樞,掌握著政策、資金、信息、人才等重要資源,其在共建文明城市中具有獨特優勢和導向功能。而且,共建文明城市有助于促進城市建設、管理和服務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相適應,這正是省直機關落實黨的宗旨、踐行執政為民的使命擔當。不論從哪方面看,省直機關做共建文明城市引領者,都責無旁貸。
30年來,我們學習“三明經驗”,積極發動省直機關各單位就近就地參與省會福州創建文明城市工作(以下簡稱“省市共建”),將之與自身創建文明單位、文明行業工作融為一體,統籌實施,相輔相成,取得顯效。在“省市共建”過程中,省直機關發揮了走在前、作表率的作用,受到基層和群眾的“點贊”。
一、提高認識,增強主體意識
我們始終重視引導機關干部端正“省市共建”的認識。一是認識“份內之事”。各單位普遍開展“省直機關干部也是市民一員”和“做創建文明城市主人翁”的思想教育,組織“萬名機關干部看福州”活動,讓機關干部切身感受建設文明省會城市,就是優化自己工作環境,就是提升自己生活品質,絕非“與己無關”,從而自覺打造“文明福州、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體。二是認識“應盡之責”。將深入開展“做人民公仆”活動貫穿于共建文明城市行動之中,與機關干部“下基層、解民憂、辦實事”結合起來,增強共建責任感。近年來,把參與共建的實干實績列為檢驗各單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重要內容,使“服務文明城市建設就是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理念根植人心。三是認識“要務之舉”。以“打造優質軟環境”競賽、黨員先鋒崗“四優”服務(即“態度、時效、便利、質量”服務全優)和“助推生態省建設”等體現省直機關特色的系列活動對接“共建”活動,做強省會城市核心競爭力。開闊機關干部“‘省市共建’促進城市現代化進程”、“‘省市共建’輻射、帶動全省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眼界、胸襟和思路。
二、配合行動,解決難點問題
省直機關“府大院深”,在“省市共建”過程中,既可發揮優勢,也會因為市以下黨政組織不便對其施行直接管理和督查而成“難點”。近年來,我們樹立“配合也是引領”、“在配合中引領”的“共建觀”,引導各單位“放架子”、當“配角”,主動投入福州市文明委部署開展的相關行動。一是配合環境綜合治理。交通環境關乎生命安全,也體現社會管理水平。各單位組織學習交通規章,教育干部職工出行走斑馬線,不醉駕,不闖紅燈;共組建60多個交通文明勸導隊,走上街頭,參與社會交通文明勸導行動。環境臟亂是影響市民生活和城市形象的“擾頭事”。各單位注重治理內部院落衛生死角,也出力治理社會公共衛生。每年近萬人次參加社區和公共場所的凈化環境專項整治。這兩個難題,目前解決較好,城市面貌更新,宜居條件改善。二是配合良好道德建設。機關道德狀況是社會風尚的“坐標”。各單位普遍舉辦“道德講堂”,教育干部職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孝老愛親、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近年來組織120多萬人次評選學雷鋒“十佳”典型,推出90多個道德建設先進人物、先進集體,樹立標桿,激勵從善。在與群眾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單位開展“創人民滿意窗口”活動,為省會城市拓展“惠民”平臺,增添“誠信”品牌。三是配合宣揚文明新風。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需要上下聯動,共同傳播。這方面,省直單位優勢凸顯。各單位積極參與“福州好人”和道德模范的推薦評選,營造了見賢思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濃厚氛圍。與福州市聯合開展“文明信俗”、“我們的節日”等活動,共同打造健康向上、有地域特色的群眾文化活動品牌。利用省級媒體、省直單位主辦主管的城市交通運載工具、公共活動場所、建筑工地圍垱、賓館、樓宇和交通電子屏幕等,醒目刊播生態文明、交通文明、食品安全等領域公益廣告,為省會城市講文明樹新風擴大輿論場、增強正能量。
三、聯系實際,規劃工作布局
“省市共建”涉及面廣、任務多,必須從實際出發,明確省直機關在其中的責任和工作重點,合理布局、逐步規范。在實踐基礎上,2012年,我們與福州市文明委共同研究整體布局,制定《關于深化省市共建工作,持續推進福州文明城市建設的意見》,明確階段性任務,重點推進“六大共建”。一是推進文明社區共建。建立與駐地社區“結對共建”關系,組織“萬名干部到社區”,集中開展科教、文體、法律、衛生、環保等“五項服務”和涉臺、廉政“兩項教育”等活動。文化設施共享,聯辦“愛心超市”,著力協助社區提升文化品位、扶濟困難群眾。400多個單位深入結對社區,掛鉤幫扶貧困家庭1200多戶。2012年以來,各單位為社區民生建設辦了3500多件實事。二是推進文明交通共建。組織干部職工到城區交通繁忙路段,協助交警執勤,勸導和糾正行人與非機動車的不文明交通行為。發放文明交通倡議書,對駕駛人員和廣大市民開展文明交通禮儀、法規的宣傳教育。三是推進文明窗口共建。各單位在加強本級行政服務辦事窗口文明創建的同時,指導市、縣(區)對口單位辦事窗口提升“四優”服務水平,突出解決醫院、車站、餐館、辦證中心等窗口服務改進和規范問題,實現全系統、全行業窗口服務群眾滿意度達95%以上。四是推進優美環境共建。按照福州城市凈化、美化標準,開展辦公區和職工住宅區藝術照明設施建設、違章建筑清理和環境衛生大掃除,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公共場所環境整治和城鄉結合部植樹種花。今年初,省直30多個單位共同籌資100多萬元,出動干部職工近千人到福州市郊白沙鎮認種認養優質生態觀光林,共同打造“美麗鄉村”。各單位率先在管轄范疇開展互聯網、手機淫穢色情和低俗之風專項治理行動,取締不法網站,凈化熒屏聲頻,為市民提供健康文明的學習與娛樂環境。五是推進志愿服務共建。2012年以來,圍繞“關愛社會、關愛他人、關愛自然”,組織2400多支志愿服務隊、近9萬人次參加慈善救助、養老助殘、無償獻血、社會公益、搶險救災、大型賽事等志愿服務。其中無償獻血人數1.75萬人次,獻血量630萬毫升,救死扶傷,造福于民。還組織500名網絡文明志愿者,開展網絡文明傳播。六是推進道德教育共建。要求領導干部言傳身教,做到道德教育年年講、月月講,以期達到潛移默化效果。集中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著重遏制食品、教育、醫療行業和公共文化場所的誠信缺失和公德失范行為。2012年以來,各單位共開展800多場道德講習活動,每個文明單位都成為一所文明市民學校。發揮省直關工委作用,組織干部職工子女參加“做有道德的人”主題活動,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
四、健全機制,促進常態長效
要使“省市共建”不斷鞏固發展、開拓創新,必須通過機制建設加以持續推進,以期實現久久為功。一是建立聯席會議機制。2012年以來,我們與福州市文明委8次聯合舉行“省市共建”聯合推進會,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會商,共同動員部署,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難題。二是建立共同點評機制。不僅省直文明辦認真督查和考評,也請福州市文明委對省直單位參加“共建”情況作點評,點評結果列入省直機關創建文明單位總評計分。三是建立項目責任機制。將共建任務指標生成為項目,明確參加對象、責任人和任務目標,努力做到干部職工人人加入共建項目,最大限度參與其中。四是建立激勵機制。增加省市共建在文明單位考評中的比重,對文明單位屆中共建工作松懈、滑坡的,及時警示或取消榮譽,推動文明單位始終把“省市共建”責任落實到位,并起到表率和引領作用。
這些年來,“省市共建”邊實踐探索,邊改進創新,一路煥發蓬勃生機,成為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省會文明城市的亮麗景觀。總的看,共建氛圍日漸濃厚、共建層次不斷提升、共建成效愈發明顯。至目前,86%的廳局機關認領“省市共建”任務。“省市共建”列入各單位黨組議事日程,與中心工作、黨群工作和創建文明單位工作同部署同落實。2011年底以來,福州市獲評全國文明城市,并在歷次文明程度指數測評中保持優良成績,省直機關在其間發揮了重要作用。福州市文明委特別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突出的省直機關66個單位和105名干部職工進行了表彰獎勵。通過“省市共建”,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不俗成績,132個單位獲評全國和省級文明單位。
我們將以這次“三明會議”為新起點,結合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和機關黨建改革創新,賦予“省市共建”新的內涵,在不斷增進實效和提高水平的同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指導市、縣各級機關全面參與當地共建文明城市工作,推動全省各地創建文明城市工作開創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