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創新 提綱挈領
立法、政策、機制“三策并舉”
志愿服務的發展離不開有力的制度保障。5年來,推動志愿服務立法,以法治理念統領全省志愿服務工作,明確志愿服務工作體制機制……一直都被列為共青團廣東省委在志愿服務方面的首要工作之一。
制度建設,以立法為“綱”。2010年,在《廣東省青年志愿服務條例》的基礎上,共青團廣東省委推動廣東省人大制定并頒布實施新《廣東省志愿服務條例》。新的《條例》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了由省、市、縣級團委指導下的相應層級志愿者聯合會統籌協調各級志愿服務工作,從而確定了廣東志愿服務工作格局,提升了廣東志愿者、志愿者組織的法律地位,明晰了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各項權利義務,為廣東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立法的基礎上,共青團廣東省委又推動出臺了《關于發展廣東行業志愿服務工作的意見》、《關于推進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聯動工作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創新志愿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志愿者表彰激勵機制,有力助推廣東志愿服務加速前進。
此外,為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志愿者表彰激勵機制,全省志愿服務最高榮譽獎項——南粵志愿服務“紅棉獎”也于2012年開始設立。該獎項由共青團廣東省委聯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文明辦、省民政廳共同舉辦,迄今已培樹了崔麗霞、李金海、林義平、李森等一大批杰出志愿者,以及中山大學研究生支教團、廣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啟智服務總隊、東莞市千分一助學志愿者團隊、廣東省愛心父母牽手困境兒童大聯盟等一批優秀志愿服務組織,以極高的榮譽,彰顯出志愿服務先進典型的社會價值。
2014年,《廣東省星級志愿者資質認證管理辦法》新鮮出臺,授權省內各級志愿者組織按照管理權限和操作規范開展星級志愿者資質認證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省志愿者星級認證機制。
到目前為止,廣東已經構建起包括星級資質認證、省級金銀銅獎評選表彰和全省志愿服務最高榮譽——南粵志愿服務“紅棉獎”等多層次表彰激勵機制。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認證10192個廣東省五星級志愿者,大大強化了社會各界對志愿服務社會價值的內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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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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