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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為教育孩子抽打11歲兒子近一小時致死獲刑8年
今年4月14日,為教育孩子,廣元市蒼溪縣一位生氣的母親竟用橡膠三角帶將兒子抽打近一個小時,致孩子不幸死亡(本報曾報道)。近日,蒼溪縣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審理,并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母親有期徒刑8年。
4月14日上午,家住蒼溪縣陵江鎮的汪某接到孩子班主任的電話,稱其孩子伙同另一同學騙家長錢。當日下午,汪某到學校處理完此事后,到一五金門市部購得一根橡膠三角帶,決定晚上回家以毆打的方式對孩子進行教育。
當日20時左右,汪某回到家中用三角帶抽打孩子的臀部及四肢,并對其進行言語教育,持續一個小時左右。隨后,汪某發現孩子神情反常并出現休克癥狀,送醫后因搶救無效于當晚死亡。
經鑒定,孩子系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致擠壓綜合征死亡。案發后,汪某電話委托孩子的父親報警,并在現場等候處理,其后又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汪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造成他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其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是出于教育的目的和動機毆打被害人,發現被害人出現休克等癥狀時積極搶救,并取得了被害人父親的諒解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彭孝林見習記者 劉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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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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