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意見》,對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作出安排部署。(11月20日新華社)
曾經拜讀蘇力教授的論著《送法下鄉》,書中向我們展示了二十世紀末期中國基層司法現狀和農民法律意識狀況,筆者深深感受到,其中很多觀點到今天仍有現實意義。
民不知法便不畏法,民不畏法便目無法紀。這有兩層意思,一是中國人有規矩,但輕法律,二是中國的法治宣傳并不徹底。這是以往外界對中國的看法,普法進程還有待加強,時至今天,這種觀點仍有我們應該認同的地方。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法治進程曲曲折折,直到改革開放以后,才真正走向坦途。其實,中國人向來重視法紀,卻一直沒有獲得突破性進展,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治教育不均衡。
城市法律資源富余,農村缺乏法律信仰。其實,新中國的法律應該起源于農村地區,或者是帶有鄉土氣息,曾經讓我們引以為豪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就是特殊年代的鄉土司法的典范。但是,為什么社會發展程度與農村法治程度沒有成正比,反而是城市法治后來居上呢?其實,相對于農村,市民受教育程度更高,更容易接受法律思維;城市良好的法治土壤,讓法學專們更容易實現法治夢想,他們更愿意待在城市;國家的資金支持更傾向于向城市傾斜,“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思路影響著國家決策。當然,造成城鄉法治失衡的原因不止這些,但總體來說,政策導向性讓法律資源更偏愛城市。
回到篇首處,中國人留給外界“法律意識淡薄”的重要原因也是因為這種法治教育失衡造成的。絕大多數人口在農村的現狀并不能一時半刻改變,處于絕對優勢的農村人口整體上拖慢了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進程。若想改變這種狀況,必須“送法下鄉”,讓法治教育在城鄉共舞才能實現共治。
當然,“送法下鄉”并不容易。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和蘇力教授在《送法下鄉》兩書都提到,鄉土中國太“俗氣”,人情關系濃厚,雖然守規矩,但對于法律這種規矩并不太熱衷,甚至有些排斥。因此,“送法下鄉”首先要解決人們的思想觀念問題,而這種根深蒂固觀念的融化需要那么循循善誘的法律工作者,足有耐心才能勝任這一工作,不然只會徒增反感。另外,還要有一批如“鄉賢”般的法律從業者愿意深入基層,特別是偏遠地區進行普法教育,哪怕是進行工作調研也好。法律從業者下基層首先要克服的是心理問題,其次才是專業問題。人們愿意“送法下鄉”,而不是受國家感召才付諸行動,如此才能將真法真送下鄉。
民“不畏法”或“畏法”都不是正常的法治之道,應該讓民敬法守法護法,如此才有農村法治的春天,也能平衡城鄉法治失調問題,而達到這種狀況的前提是“送法下鄉”,讓農村真正享受到法治帶來的紅利。(何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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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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