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市檢察院全力推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司法護盾”守護“綠色青春”?
小杰與小權是該市某中學的在校生,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該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未檢辦向該市公安局等相關單位發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后來小杰和小權順利被龍海市某派出所及某交警大隊錄用為協警。
小杰與小權順利上崗多虧了該院未檢辦去年制定的《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暫行辦法》,健全犯罪記錄封存機制,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獲得同等就業和入伍機會,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受教育權和就業權等合法權益。
?“所有的記錄入檔案封存,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查詢申請,從而給予未成年人最低的底線保護。”該院未檢辦檢察官洪順珠告訴筆者。2013年以來,該院未檢辦依法作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11份,收到法院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67份,依法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2份。
去年6月,該院未檢辦還將預防犯罪觸角延伸至校園內,在全省率先創建“零犯罪校園”,目前已和4所中學共建“零犯罪校園”,8名未檢辦檢察官作為駐校檢察官,已幫助化解學生矛盾31起。同時,該院未檢辦還積極與行政執法機關、公安局等聯合執法,取締7家無證經營網吧,形成預防青少年犯罪輻射圈。“去年和檢察院共建后,凈化了校園周邊環境,打架斗毆、勒索低年級學生的‘問題學生’基本沒有了,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也少了。”龍海四中校長楊井順感慨地說。
龍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許藝杰告訴筆者,我們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積極參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主動融入涉案未成年人社會化幫教體系建設中,為未成年人撐起一把司法保護傘,讓他們能更快地回歸社會,重新走上人生的光明大道。(龍海市檢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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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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