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9月30日訊 國慶節將至,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福清市白鴿山墾區管理中心主任林坤明違規領取補貼和公車私用等問題。2013年8月~2014年7月,該中心以發放“崗位津貼”等名義,違規向5名管理干部發放補貼46300元,其中林坤明分得13800元。此外,林坤明還存在違規駕駛公車上下班和公車私用等問題。福清市紀委給予林坤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發放的補貼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閩清縣廣電局局長陳軍輝違規用公款辦年會、違規開支等問題。2013年1月,閩清縣廣電局舉辦過年會餐,在酒樓用餐17桌,開支費用8890元;3月,該局組織職工舉辦知識競賽抽獎活動,發放被套、毛毯等床上用品,開支費用12400元。閩清縣紀委給予陳軍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成該單位追回違規款項。
鼓樓區工商局屏山工商所所長陳守明私駕公車問題。2014年8月2日(星期六),陳守明私駕公車參加親戚聚會。市工商局給予陳守明行政警告處分。
市中級人民法院保安隊隊長陳唐春等人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9月8日(中秋假日),陳唐春未經同意,擅自派車接送本人、妻子及保安隊副隊長劉用光辦理私事。市中院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行裝處副處長高云予以通報批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行裝處車管科科長洪武予以效能告誡;建議保安公司撤銷陳唐春保安隊隊長職務,對當日值班保安員黃威予以調離工作崗位;由行裝處向陳唐春和劉用光追繳公車使用費用;對駕駛員莊焱予以辭退處理。
市紅十字會駕駛員王紹林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8月2日(星期六),王紹林駕駛公車到閩侯縣光明村辦私事。市紅十字會對王紹林進行辭退處理,并責令其退賠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對負有管理責任的市紅十字會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林怡進行通報批評。
國慶期間,市紀委將成立督查組,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明察暗訪活動。各縣(市)區紀委、市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也將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明察暗訪,對頂風違紀者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營造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高壓態勢。
(福州日報記者 黃戎杰 見習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榕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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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