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訪福州多家小區游泳池 衛生安全狀況堪憂
救生員脫崗
家長兼職當觀察員
《管理辦法》規定,游泳場所須設有不低于1.5米的救生觀察臺,泳池須配置救生器材;公共游泳場所應當依法配備取得資格證書的游泳救生員,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應當至少配備游泳救生員3人。
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小區游泳池在安全管理方面有所欠缺,有的未設置救生觀察臺,有的深淺水區只用浮標簡單隔開,有的救生員并未認真盯住泳池,甚至還存在脫崗現象。
19日15時許,記者來到塞納陽光小區游泳池,此時泳池里只有3個小孩在游泳,兩名大人坐在池邊,一名救生員在一旁用水管沖洗地面,沒多久便轉身離開。突然,其中一個約3歲的小男孩站在池邊的階梯上準備下水,可能是沒走穩,一頭栽進水中。由于身上套著救生圈,男孩翻不過來,兩只腳在水面上亂蹬,他的家長見狀,趕緊上前將他提起來,隨后拿紙巾幫他擦臉,安慰他“不要怕”。
18日下午,記者在金山明珠小區游泳池看到,一名救生員坐在泳池邊的樹下休息,一名救生員在淺水區教小孩游泳,不遠處五六名初中生模樣的孩子在深水區里打鬧。經記者提醒,樹下的救生員才走到池邊喝止打鬧的孩子,并叫來在淺水區培訓游泳的另一名救生員一起巡邏。
在江南水都小區游泳池,3名救生員坐在池邊,泳池的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只用一條浮標線隔開,不時有孩子越過線,游到深水區,救生員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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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