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文明委和中央文明辦、國家旅游局關于文明旅游的一系列部署,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清新福建文明旅游行動方案》,具體如下:
(一)旅游景區(點)文明行動
1、加強景區(點)自身建設。景區(點)作為文明展示的窗口之一,要以爭創文明風景旅游區為載體,扎實開展文明旅游行動。住建、旅游、農業、林業、水利、宗教、文化等各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監管,加大投入力度,協調幫助景區加強軟硬件建設,注重改善硬件環境,配套服務設施。要提升管理質量,建立培訓機制、激勵機制,圍繞文明旅游,落實職能要求和相關標準,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管理,提升隊伍素質。大力加強安防和預警,安全設施與措施到位,建立景區游客流量監測系統建設,實行動態監測和實時分流,緩解高峰期景區過度擁擠問題;此外,現場根據客流動態調節服務力量,減少服務窗口等排長隊現象。
2、開展誠信經營服務。堅持以游客滿意為目標開展誠信經營服務活動,旅游購物場所規范經營,秩序良好,明碼標價,堅決杜絕圍追兜售、強買強賣現象和拉客宰客、假冒偽劣商品出售等欺詐行為。加強從業人員服務技能、文明禮儀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優化管理、文明服務,規范服務,以自身文明帶動旅客文明;強化便民服務,為旅游提供景區游覽信息、氣象預報、應急藥品、咨詢。建立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定期進行游客滿意度調查,及時發現問題并落實整改。
3、建立文明督導制度。景區工作人員要做好文明引導和文明禮儀宣傳,加強對游客的教育引導,把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規勸工作做到位、做到人,及時提醒、勸阻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建立文明督導員制度,落實好景區導游的講解服務、文明督導一崗雙責制度,負責景區旅行途中全程督導,對不文明行為重點追溯游客本人和導游雙向的責任。各景區要建立文明旅游學雷鋒志愿服務隊,積極開展文明出游主題志愿服務;要大力培育文明導游、旅游者,發揮榜樣帶動作用,引導游客文明旅游、生態出游、綠色消費。
4、依托景區(點)資源加強宣傳。景區、景點是游客集中地,也是文明行為的易發地,要充分依托展板掛圖、電子屏幕、廣播電視等,播放旅游宣傳片、微電影,展示文明旅游公益廣告、標語,要在景區(點)醒目位置張貼發放《文明旅游倡議書》、《文明旅游提醒》和言行文明、食宿文明、交通文明、觀光文明、娛樂文明等方面注意事項的文明旅游宣傳資料,并通過景區開通的網站、微博、微信等加強旅游景區宣傳和溫馨提示,大力宣傳文明公約、文明旅游提醒語,在景區出入口、草坪、售票窗口、旅客休息區等醒目位置設有與周邊環境融合的“遵德守禮”提示牌和道德格言,讓旅客時時處處感受到文明出游的濃厚氛圍,將文明旅游意識轉化為民眾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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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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