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街口一家快餐店加入公益活動中。
福州新聞網7月7日訊 昨日16時30分,對于閩江學院法律系待用公益拓展隊隊長趙小強來說是一個幸福的時刻,他親手在賢南路的楊銘宇黃燜雞米飯餐廳玻璃門上,掛上了“待用公益——本店免費提供待用快餐”的牌子。
“‘待用快餐’就是鼓勵來快餐店就餐的人提前買下一兩份快餐寄存在店里,以便提供給其他有需要的人。”趙小強介紹,雙方既不會見面,也不會發(fā)生除此以外的其他聯(lián)系,同時不需要身份認定,有需要的人都可以領取,最大限度維護城市低收入人群、困難群體的人格尊嚴。
據了解,去年11月,閩江學院法律系2011級的李曉蕓和36名同學在一次團日活動中曾爭取過一個合作商家,踐行尊嚴相助的理念,但那次嘗試僅僅持續(xù)一周左右就結束了。
昨日在餐廳,記者見到了這名首先在福州踐行待用公益的大學生。“去年只是一個探索階段,我們從中吸取了很多經驗。”李曉蕓告訴記者,今年6月初在學校和老師的支持下,法律系10名學生組織成立了待用公益拓展隊,并從7月3日開始走上街頭,尋找愿意合作的商家。
“這是待用公益拓展隊成立以來第一家掛牌的商家。”趙小強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他們一共找到了10家合作商家,包括待用快餐、待用文具、待用礦泉水和面包。“接下來我們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微博、微信等平臺,繼續(xù)對‘待用公益’進行宣傳,讓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參與‘待用公益’活動,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趙小強表示。
“今年我們專門成立了待用公益拓展隊,以閩江學院法律系共青團委的名義和店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趙小強告訴記者,這樣可以更好保障前來享用待用物品受眾群體的利益。
記者看到,合同協(xié)議書上明確提出,商家不得將所收取的多余錢財用于店內盈利,要確保待用公益受眾所享受的食物或物品為正常,消費品不可偷工減料或者為過期產品,保證誠信公益。此外,如果商家違背協(xié)議,出現(xiàn)違法經營、侵吞公益款、制假造假等行為時,閩江學院法律系共青團委可通過微博等媒體告知公眾。
趙小強和他的隊員還為店家提供了一個本子,用作記錄認購者提供的金額和領取者的人數。
“我覺得這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活動。”賢南路楊銘宇黃燜雞米飯餐廳老板姚先生表示,他愿意全力配合閩江學院待用公益拓展隊,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在臺江區(qū)中平路上的文錦文具店,記者也看到店里掛著“待用公益——本店免費提供待用文具”的牌子。老板楊先生告訴記者,他很愿意參與這樣的公益活動,并且自己率先捐款20元作為認購金。
福州大學社會系主任甘滿堂教授表示,這是一項很好的公益活動,可以進行嘗試。同時他指出,商家應按照合同協(xié)議書照章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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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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