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賀樂
東南網7月3日報道(本網記者康金山)他是福清市港頭鎮草柄村的一個普通村民;他為了堅守“信義”二字,13歲就外出打工;他為了還清父親欠下的債務,演繹了一段“父債子還”的誠信故事。他就是被評為第三屆福建省誠實守信道德模范的福清“信義哥”--黃賀樂。
替父還債 無怨無悔
天有不測風云,28年前的一場大雨改變了他和家庭的命運。黃賀樂的父親黃亦珠原本是在福州做農副產品生意,因為守信譽,鄉親們都愿意把錢借給他。然而,1986年夏天,黃亦珠從北方拉來幾個車皮的大米,在半路上被一場暴雨淋濕了。由于大米后來發霉了,不能賣,這筆生意非但血本無歸,而且還欠下了約6萬元的債務。6萬元錢,這在當時可不是一筆小數目。面對巨債,黃亦珠無力償還,更沒有臉面回鄉面對當初借錢給自己做生意的鄉親們,于是他選擇了遠走他鄉,把一切煩惱留給了家人。
“1993年,迫于家庭的壓力,讀完初中一年級的我選擇了輟學打工,那一年我年僅13歲。”黃賀樂告訴記者,每當過年的時候看到大家都是一家團圓,有說有笑,吃著好吃的東西,我們就只能煮點粉干就著青菜,心里有說不出的難受。背負著父親經商欠下的債務和家庭生活的重擔,他毅然踏上了打工的道路。四處漂泊的他努力地堅持自己心中的信念--還掉父親的債務,讓父親體體面面地回家,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做人。在這期間,他做過很多行業,曾經做過各種學徒工、服務員、搬運工,也曾嘗試自主創業,在市場擺過攤,開過首飾加工店、小飯館。
“在北京的時候我還記得我當時租住的是‘北漂’一族最便宜的地下室,那個床位每月200元,那個時候也真的是勒緊褲腰帶,上班有的時候也舍不得坐公交車,想著能省就省點,經常走著去上班。”為了能夠盡快還清債務,黃賀樂珍惜每一分勞動所得,省吃儉用,一有點積蓄就寄回家補貼家用和償還債務。經過20多年的不懈努力,他終于替父親還清了所有的債務,他的誠意也感動了所有的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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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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