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6月30日訊(本網記者 陳旻)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大會表彰全國10名“最美基層法官”。漳州市薌城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志麗成為我省唯一獲此殊榮的法官。
扎根基層11年,黃志麗先后審結民商事案件5010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她因此收獲了“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等榮譽稱號。光環之下,這位女法官的一天究竟什么樣?
6時30分,黃志麗沿著延安北路開始例行的晨跑,半個小時后她拿出隨身攜帶的書。“在基層做法官,要跟不同情況的當事人交流,各方面知識都得懂一點。”性格開朗的她,對醫學、心理學、社會學等都有研究,還考取了婚姻分析師資格證書。
7時45分,黃志麗步行來到薌城區法院。在食堂用過早餐后,她來到辦公室開始閱讀即將開庭的案件卷宗。“這起不當得利糾紛沒有借據、買賣合同等證據,如何從法律事實去還原客觀事實是案件爭議的焦點……”她與書記員黃倩茹交流之后,給案件雙方當事人各打了個電話,確認他們能否到庭。
8時30分,黃志麗穿上法袍走進第一審判法庭。法槌一響,庭審開始了。“原告被告雙方是什么關系?有沒有其他經濟往來?……”庭審調查結束后,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爭論激烈。9時,庭審結束。
9時15分,黃志麗和書記員來到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下一個案件要半小時后開庭,我們抽空來調查另一起案件中涉及的門牌變更情況。”她說。
9時30分,6起開發商逾期交房、逾期辦證糾紛在民一庭開庭審理。這6起案件的審理全部適用簡易程序,被告都是同一家公司,集中審理有利于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實、提高庭審效率。“有一個當事人的小孩生病了,大家讓她先來吧。”黃志麗開始一起一起地進行審理,經過2個小時的法庭調查、辯論和調解,5起案件的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剩余的1起案件將擇期進行宣判。
回到辦公室,黃志麗剛舒了口氣,又有2起案件的當事人找上門來。他們也起訴了這家公司,聽說其他案件已調解成功,他們急忙趕過來,想看看能不能也通過調解來解決。看著當事人著急的樣子,黃志麗征得了被告同意,為雙方主持調解。12點30分,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一次溫情的調解遠勝過一份冰冷的判決。我們法官要努力把剛性的法律條文和人性化調解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黃志麗審理的案件90%以上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此時,同事幫黃志麗打來的午餐已經沒了熱氣。
14時30分,黃志麗帶著書記員來到福建尋真司法鑒定所。“有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是位83歲的空巢老阿婆,與鄰居爭吵時被推下樓梯,導致股骨頭骨裂、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她來幫阿婆咨詢一下,這樣的傷勢會不會致殘。
15時10分,黃志麗乘車來到了南坑街道農友村村委會。“今天要進行現場調解,農友村有17名出嫁女與村民小組產生了土地征用補償糾紛。”由于事先準備充分,調解工作進行得很順利,1個多小時后調解結束。
“還有點時間,我們去看看蔡大姐吧。”沿著彎彎曲曲的石板路,黃志麗帶著書記員拐到了附近的南坑街道古塘村,走訪因交通事故受傷的蔡大姐。“好好休養,但千萬別錯過了訴訟時效!”她用閩南話對蔡大姐再三叮囑。
16時30分,黃志麗來到位于南坑街道的“黃志麗法官工作室”。2012年6月,在黃志麗的推動下,薌城法院在這里設立了全省首個以“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個人名義命名的法官工作室。“社區發生的婚姻案件中,可能包含婆媳、夫妻、父子等許多關系,如果‘硬判’,親情就破裂了;最好能在社區里事先調解。”為此,黃志麗和同事們堅持每周兩次進社區、下農村,開展巡回辦案。
17點45分,黃志麗回到辦公室,同事們找上門來準備合議案件。“薌城區法院近年來年均收案數量在1.2萬件以上,民一庭人均年結案370多件。”法官們告訴記者,他們每天上班時間都安排得滿滿當當的,只能利用下班時間進行合議。
20時,黃志麗完成了當天的工作。收拾桌子的時候,才看到早上泡的那杯茶已經完全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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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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