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7日報道(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
今年是各類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總評年,中央文明辦對今年總評工作提出“簡化程序、下放職責、嚴格標準、注重質量”的總體要求。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第四屆省級文明城市和第十二屆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評選活動的通知》,定于今年6月至9月開展各類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評選活動,擬將評出省級文明城市、文明縣城(區)若干個,省級文明村鎮343個、省級文明單位2540個。
中央文明辦、省委文明辦對文明城市(村鎮、單位)創建工作有什么安排和部署?今年的測評工作與往年有何不同?就各地各部門關心的問題,記者采訪了省委文明辦負責人。
測評體系體現轉作風,更簡化更科學
今年初,省委文明辦把修訂省級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作為改進作風的重要環節,以2011年版《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為藍本,研究編制了《2012—2014年度福建省文明城市(區、縣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指標》。
在指標設置上,新版測評體系對指標進行大幅壓減、少量增加和適當調整,著重引導基層克服形式主義,努力擴大覆蓋面、增強實效性,測評指標總量壓縮減少超過三分之一。測評內容緊扣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任務新要求,注重與中央文明辦確定的“七個突出”重點工作銜接,與推動全省中心工作相呼應,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信制度化建設、志愿服務制度化建設、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行動等工作納入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把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引向更加務實有效的軌道。
測評方式上,我省將大幅增加實地考察,更加關注第一線和基層實際情況,增強隨機性、擴大覆蓋面,減輕基層負擔,減少人為干擾。省委文明辦負責人介紹,今年整個測評工作不搞“大陣容”“大檢查”,同時首次將“改進迎檢作風”納入測評范疇,要求各地各部門不興師動眾、不增加基層負擔、不干擾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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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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