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四個行政村獲“省生態文化村”稱號
閩東日報訊 6月23日,記者從寧德市林業局獲悉,省林業廳、省生態文化協會日前授予的第二批“福建省生態文化村”和“福建省生態文化示范企業”中,我市4個行政村、2家企業分別獲得“省級生態文化村”和“省級生態文化示范企業”稱號。
據了解,此次全省共授予20個行政村為第二批“福建省生態文化村”,授予12個企業為第二批“福建省生態文化示范企業”。我市蕉城區八都鎮猴盾村、福安市社口鎮坦洋村、柘榮縣乍洋鄉石山村、福安市溪柄鎮樓下村被授予“福建省生態文化村”稱號;福建省同泰春茶葉有限公司、福建省南方佳木有限公司被授予“福建省生態文化示范企業”稱號。至此,我市有國家級生態文化村2個、省級生態文化村8個、省級生態文化示范企業4家。(鄭成輝林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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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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