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把公眾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擔負起應有的責任,積極主動地作為,而不是等到安全事件發生之后才后知后覺。】
湖南衡東3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事件在多家媒體報道引起廣泛關注之后,當地縣委6月15日回應稱,已經緊急成立了事件調查組,依法啟動調查程序,對涉污企業迅速關停徹查,實施停電、拆除生產設備等關停措施,責成當地公安機關對涉嫌企業責任人依法調查。
這是一個令人欣慰的進展。盡管從程序上講,當前還只是對相關涉事企業進行關停和調查,遠未到公布調查結果并進行更多后續處理的時候。但據當地群眾普遍反映,涉事企業是造成當地兒童血鉛超標的“元兇”。涉事公司的粉塵、廢水未進行有效處理,粉塵直接飄到居民家里,廢水直接排放到湘江里。如今,當地政府根據群眾的關切,依法啟動法律程序進行調查,無疑是一個良好的開始。
不過,這些亡羊補牢的種種舉措,并不能輕易祛除300多名兒童血鉛中毒給當事家庭和社會公眾所帶來的心理傷痛。眾所周知,鉛是已知毒性極大、累積性極強的重金屬之一。我國兒童血鉛的健康標準是100微克/升,高于此值即為鉛中毒。此次湖南衡東出現3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高的達到322微克/升。如此大范圍的中毒事件,容不得地方有關部門不再重視。而受害者多是正處于人生花季的少年兒童,不少人的命運或許將會從此發生轉折,進入無法平復的人生夢魘。面對這樣的結果,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不可能不為之心痛。任何一個有責任擔當的政府部門,不可能不為之做些什么。
放眼近些年來的污染事件可以發現,污染事件頻發很大程度在于監管不到位,而監管不到位的背后根本在于理念的缺失,即對環境保護和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遠未真正重視。“生態文明”作為“五位一體”總布局的組成部分,已經寫入黨的十八大報告。不過,對于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生態文明,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那里,仍然只是喊在嘴上,并未進入他們的腦海和心里,更甭提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在臺上,“環境保護”“生態文明”講得天花亂墜;但在現實里,考慮得更多的還是稅收、政績,加強污染治理、重視企業污染監管自是另一番樣子。面對河流污染,出自官員之口的“紅豆水”之類的辯解,正是這種觀念和態度的極端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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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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