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將公共文明指數列入各地黨委政府考核指標體系,在這項被稱作“綠色考核”的體系中,300分的總分中文明指數占了10分,與此相對應的是招商引資、財政總收入等經濟類指標考核項目僅占8分或更低,弘揚核心價值觀有了體制機制保障。(2014年6月5日 新華社)
應該說,公共文明指數測評開始納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并且所占的分數比重要高于經濟類指標考核項目,體現的是我們政府的政績考核觀從偏重經濟發展指標到真正把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手抓”的理念之變,是一項非常值得肯定的舉措。
在過去,我們政府雖然也多次提出物質文明、精神文明要一起抓,但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到最后“兩手抓”均變成了“一手抓”,只抓物質文明建設,卻忽視了精神文明建設。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很多地方更是出現了一種以“GDP”論英雄的論調,盲目的去追求GDP增長帶來表面繁榮,卻種下了重重惡果。經濟發展了、資源卻破壞了,城市漂亮了、空氣卻污染了,居民富裕了、差距卻拉大了,蛋糕做大了、幸福卻降低了。一個記者在一些經濟發達的省份采訪時就發現,很多城市看起來建設得很現代化,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也不錯,可當問他們是否幸福的時候,大部分人說自己不幸福。原因就是出在于這個城市在抓經濟建設的時候,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設。可以毫不夸張的說,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就像是一個人的兩條腿,缺少了那一樣都不行。試想一下,如果一個老人在公共場所摔倒了,周圍的人都帶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漠然走過,那么這個城市的居民收入即使再高,人民還會覺得幸福嗎?
精神文明建設如此重要,但為何我們的很多政府不愿去重視呢?因為在政績考核體系上,GDP的分值最高,GDP增長關系著官員的官帽、關系著官員的升遷。所以一些領導干部開口閉口談的都是GDP之類的東西,卻很少提和過問精神文明建設。正如一位縣文明辦工作人員抱怨的那樣:“領導偏重GDP各項指標考核,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一年都難得過問一次。”
這個問題看似出在干部身上,但其實還是出在了我們的政績考核體系上。應該說,考核是當前最管用的“指揮棒”,政績考向那里,領導干部就會干向那里。試想,精神文明建設作為一項長期的惠民工程,屬于看不見,摸不著的隱形工程,要從這項工作中體現出領導干部的政績比較難,加上沒有被納入到政績考核體系中,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怎么能指望領導干部會去重視精神文明建設這項工作呢?
因此,將“文明指數”列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不僅可以糾正我們領導干部的錯位政績觀,而且還能大力推動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設,讓我們的城市變得更加和諧。(熊上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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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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