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6月13日訊(本網記者 劉見聞)在今年各省市高考加分項目中,有一項加分政策引人注目,頗受人們議論。即一些省份提及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加分事項,有的省份對這方面表現突出的最高可獎勵20分。
獎勵思想品德表現突出者,無可非議。特別是中學生,處于人生的起步階段,是養成良好思想品德的關鍵時期。對他們進行思想品德的引導至關重要,有助于他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其實,在高考招生政策中,我們對思想品德表現好的學生一直是鼓勵的。據報道,早在1987年國家教委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中,就曾提出對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學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決定可以適當降低分數,由學校審查錄取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近日江西兩位“奪刀”中學生的見義勇為事跡發生后,教育部門將對之辦單考,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這本不是什么新鮮事,之所以今年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是一些省份調整加分政策后,突出了這一項;二是加分具體化。以前,這項獎勵沒這么明確,只是說“可以適當降低分數,由學校審查錄取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今年,一些地方最高可加20分,這就特別引人注目。其實,更深層的原因是思想品德本身的敏感性。這一項目的加分如果處理不當,或被一些功利者利用,就有可能會出現“為了加分而做失去品德的事情”。這對社會的傷害是極大的,反而不利于思想品德建設。可以說,相對于其他一些高考加分項目,品德加分更具道德的風險性。
既然思想品德加分如此敏感,我們就要謹慎把握,關鍵在于防止功利化。品德與功利,水火不容。思想品德一旦蒙上功利色彩,就會失去它的純潔性。以往曾發生過一些人為了分數,甘冒道德風險去做不道德的事;或做了一點好事,就要求有關部門給予“見義勇為”認定,得不到滿足就鬧。如此等等,都有悖于道德。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1-04-29漳州市龍文中學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又添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