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東南網3月2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3月10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福建省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第一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當前,國家在強化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的同時,選擇一批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先行先試,總結實踐經驗,推廣典型模式,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福建生態文明建設有良好的基礎。早在2001年,習近平同志任福建省省長時就前瞻性地提出建設生態省的戰略構想。十多年來,歷屆省委、省政府一任接著一任干,一年接著一年干,生態省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節能降耗水平居全國前列,森林覆蓋率保持全國首位,水、大氣、生態環境質量均保持優良,創造了南方紅壤區水土流失治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生態補償等一批先進典型,打造出“清新福建”品牌,為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奠定基礎。2013年4月以來,國家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來閩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實地調研,最終形成《意見》上報國務院批準實施。
《意見》在全面分析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總體情況、綜合優勢的基礎上,提出了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政策,共包括8個部分24條。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福建省生態優勢和區位優勢,堅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試,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生態文化建設為支撐,以實現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為途徑,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著力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成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意見》賦予福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四大戰略定位:一是國土空間科學開發先導區,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結構,率先形成與主體功能定位相適應,科學合理的城鎮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態安全格局;二是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先行區,加快“綠色轉型”,把發展建立在資源能支撐、環境可容納的基礎上,率先實現生產、消費、流通各環節綠色化、循環化、低碳化;三是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示范區,加強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深入實施造林綠化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打造山清水秀、碧海藍天的美麗家園;四是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實驗區,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評價考核體系,大力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集體林權、生態補償等制度創新,為全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提供有益借鑒。《意見》提出了2015年和2020年兩個階段的目標:到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國平均水平低2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比全國平均水平高6個百分點;城市空氣質量全部達到或優于二級標準;主要水系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近岸海域達到或優于二類水質標準的面積占6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地面積比2010年下降30%;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森林覆蓋率達到65.95%以上。到2020年,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能力、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建成,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得到大力推行,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發展方向和主要任務。即: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加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力度;提升生態文明建設能力和水平;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意見》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開展先行先試、加強組織協調等方面提出了25條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政策措施。這是繼2009年國務院支持海西意見后國家新一輪集中出臺的支持福建發展、含金量高的政策舉措,充分體現了國家對福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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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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