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全社會閱讀環境建設
長期以來,我國文化設施不足嚴重制約了民眾學習和生活質量的提高,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總量雖然在逐漸增加,但仍無法滿足社會發展需要和公眾需求。當前,網絡雖然使閱讀變得更方便,但由于缺乏專業化、大眾化的閱讀平臺,知識碎片化、無序化、過度娛樂化的現象令人擔憂,亟須通過加強全民閱讀環境建設、倡導全民閱讀加以改善。
為此,我建議:第一,要健全專業讀書網絡,在大力加強圖書館等公共閱讀場所建設的同時,引導和支持一些專業閱讀網站的建設,做到現實和虛擬閱讀空間有機結合、互相增益,創建良好的讀書環境;第二,要提供優秀文化作品,這就需要改革文化體制,提供創造優秀作品的制度和文化環境;第三,要提高圖書館等公共閱讀機構的服務質量。公共圖書館應學習歐美發達國家圖書館的做法,聘請專家、學者作為客座教授,每周、每月在圖書館做相關講座,解答青少年在讀書及成長過程中的疑問,充當知識導航員。一些大學生和社區志愿者也可以作為這個隊伍的有效補充,對少年兒童言傳身教。同時,也要從制度上加強圖書館館員系統性業務培訓,使他們既深諳業務技能,又熟練掌握現代信息服務技術。最后,應在全社會倡導經典誦讀,使民眾充分體驗文化的魅力,陶冶情操,提升品位,激發創造力。(河南農業大學副校長 張全國委員)
保護工業遺產刻不容緩
在2013年的調研中,我們看到,一些城市通過制定科學的城市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較好地實現了工業遺產的保護和利用。同時我們也了解到,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整體上還任重道遠:一些歷史悠久的工業設施由于無法滿足現代化生產的需要而被拆除;一些傳統工業企業“關停并轉”,大量生產設施被作為廢棄物銷毀或變賣;在巨大的空間發展需求和土地供給壓力下,一些城市對處于市中心和近郊區的老工業基地實施搬遷,代之以新興產業或房地產開發,原有的工業遺存和歷史風貌逐漸消失。當前,如果不抓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大量重要的工業遺產將迅速消亡。
由于工業遺產的概念提出較晚,我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規尚未對其作出明確規定,目前國家層面指導和規范工業遺產保護工作的文件主要是2006年國家文物局下發的《關于加強工業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其權威性和約束力顯然不能適應實際工作需要。
為此,建議工業遺產所在地政府切實承擔起保護工業遺產的責任,盡快行動起來;國務院應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工業遺產保護工作的體制機制,明確各部門的法律職責,為基層工作提供指導,為實施依法管理創造必要條件;建議有關部門結合正在開展的《文物保護法》修訂工作,充實完善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的內容,抓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性文件,使工業遺產保護與合理利用工作盡快走上法制化軌道。(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原院長 張廷皓委員)
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統籌發展機制
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覆蓋全國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國范圍內的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機構基本實現免費開放,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家書屋工程、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計劃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也得到深入推進。
隨著現代技術的發展與進步,公共文化服務方式不斷創新,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公共文化領域的政策法規建設取得重大突破,公共文化事業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但缺乏統籌協調等問題比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公共文化服務效益的發揮。
關于如何加強公共文化服務統籌,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我建議:第一,落實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由國務院或中宣部召集有關部委,成立由文化部牽頭、其他各相關部門共同參加的公共文化服務協調機構,負責全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重大項目立項、協調的決策和部署。第二,整合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整合現有資源,逐步將多頭投入的文化項目進行一體化管理,以提升服務效益。通過協調機制,在中央和省級層面,提出相互銜接、密切聯系的建設標準和發展目標。在市、縣以下建立統一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做好各項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在基層的統籌實施和資源整合工作。第三,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開展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考核,由文化部牽頭研究制定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重要標準,建立公共文化服務國家標準體系,通過標準促進、規范公共文化服務,并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績效考核。(國家圖書館副館長 陳力委員)(記者 韓業庭 李慧 杜羽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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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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