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繼續開展“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鞏固“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成果,加強對利用未成年人賣花、賣藝、散發小廣告等隱性乞討行為的綜合治理,對發現來歷不明,疑似被拐兒童及時采集DNA信息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進行比對,努力在返校復學、教育轉化、控輟保學、關愛幫扶和源頭防治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加強救助管理。推進區級救助站(點)的建立,進一步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居(村)四級救助網絡,完善救助點、咨詢點布局,做到救助保護網絡無縫銜接。加強與公安、衛生、城管、綜治辦、文明辦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密切協作,及時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人性化、親情化的救助保護服務。嚴厲打擊組織、教唆、脅迫未成年人、殘疾人乞討行為。配合公安等部門開展好打拐、防家庭暴力、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等相關工作。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加強校外活動場所的規劃建設。督促和指導各地按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的意見》和即將出臺的《福建省縣城建設標準》相關內容,把未成年人教育及校外活動場所納入城鄉規劃,要求每個街道規劃配置1座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含青少年活動中心等)、1處文化廣場、1座社區居民健身活動中心、1處運動場;每個社區規劃配置1處居民活動用房(含文體活動室、圖書閱覽室等)、1處社區室外活動場地。要求合理規劃配置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科技館、文化館和區級以上體育場、館等設施,合理規劃配置幼兒園、中小學,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的配置,爭取年底初見成效。加強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和社區安全創建。一是加大學校周邊違規搭蓋等各類違法建筑的拆除力度,營造和諧校園周邊環境,消除學校周邊治安隱患。二是督促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密切配合教育、工商、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清理整治學校周邊無證照流動攤販占道經營、機動車亂停放、摩的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學校周邊秩序和穩定。三是加強小區安全管理,引導業主參與治安公共治理,聘請行業專家共同研討安全防范和應急預案,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和個人共同積極參與傷害預防和社區安全促進工作,有效減少未成年人被傷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