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和一些年輕父母聊天,很多父母都不約而同地說到那么一個共同的話題:孩子到了六七歲上小學的年紀,往往就會偷拿家里的錢。這種行為讓做父母的很焦慮,對孩子,打也不是,罵也不是;有些父母還說,就算打罵過后,孩子認錯了,但是之后還會不斷出現這種行為,這可怎么辦才好?
不要說“偷”
而要說“拿”
粒粒媽準備下樓買菜,因嫌手頭的零錢太多,便隨手把一些零鈔丟在了桌面上。
然而,買菜回來,她卻發現這些零鈔只剩一、兩張了。初時,她還沒有意識到年僅六歲半的兒子會偷錢。
但當她簡單追問兒子的時候,兒子卻不僅表示沒有見到錢,而且還頗為“好心”地提醒媽媽是不是記錯了,桌子上原本并沒有那么多錢。
粒粒媽很生氣地說:“你干嘛偷媽媽的錢?小小年紀就當小偷呀?”兒子大聲爭辯說:“我沒偷,我只是拿桌上的錢而已。媽媽你冤枉我。”
粒粒媽生氣了,舉手打了兒子幾下,兒子嚇哭了,從褲兜里拿出了“偷”去的錢,并發誓說“以后再也不敢偷媽媽的錢了。”
粒粒媽說:“兒子不僅偷錢,還會為偷錢找理由和撒謊了;但打過之后,兒子依然還再偷,這該如何是好?兒子甚至還這樣說,‘媽媽越打罵我,我就越喜歡偷媽媽的錢,我就愛惹她生氣。”
依照發展心理學家的說法,六七歲的孩子之所以偷拿父母的錢,有一部分是緣于“自我中心”,即在這一時期,孩子會認為世界是以他為中心的,頭腦中有了“我的”、“我自己的”概念,但對“你的”、“他的”概念又比較模糊。“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只要他喜歡的東西,就肯定要歸他所有,都認為是自己的。
尤其是,現在的孩子,都被大人寵著,在平時,吃、用、穿、玩等等都是先孩子后父母。在孩子眼里,父母的、爺爺奶奶的東西可能全是他的,想拿就拿。
就像粒粒媽放在桌上的錢,粒粒就認為“媽媽的就是我的”,這是孩子成長軌跡中的過渡現象。
對于孩子拿家里錢的行為,心理專家建議家長們不要輕易用“偷”這個字,因為六七歲的孩子,是非界限模糊,往往不把拿家里錢去花當成一種嚴重的錯誤行為,雖然孩子有可能會只覺得沒經過爸爸媽媽同意不好,但花錢的需要占了上風,就去拿著花了,這是一種簡單的“唯我”心理,一種單純的“利己主義”,是孩子在沒有建立成熟的道德觀前的一種自發行為。
如果用“拿”字來評判孩子的這種自發行為,說辭委婉,不會讓孩子感到強大的壓迫,這樣孩子才能夠接受父母的建議。
如果家長用“偷”字來表達孩子的行為,一下子把孩子看扁了,就很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有可能會對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陰影。
就像前面說的粒粒媽,如果她不武斷地評判兒子“偷”,兒子也不會大聲爭辯,并走向極端,以偷父母的錢來惹父母生氣。
所以,粒粒媽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改變觀念,不要說孩子“偷”,而要說“拿”;其次是不要打罵,因為打罵孩子只會讓孩子心存怨恨,不打罵孩子,才能讓孩子放下對抗情緒,愿意聽父母的建議。
應對孩子“拿”錢妙招
孩子拿家里的錢,這種行為,就算今天改好,不拿了,但不能保證過幾天還拿不拿。孩子肯定會出現反復的心理,所以家長一定要用反復的教育去解決問題。
給孩子傳遞
相信的信息
如果孩子拿了你的錢,你不要生氣,還可以笑著對孩子說:“我的錢好像少了,不知道哪去了。”并叫孩子一起找。這樣的目的只有一個,父母向孩子傳遞了相信他的信息。孩子是有虛榮心的,希望得到父母的信任,這會使孩子愧疚,錢很快就會找到。
告訴孩子
“不擇手段”很自私
告訴孩子最讓媽媽生氣的不是拿錢,而是他“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想法,這種任性的、自私的、不計后果的想法是不能容忍的,并告訴他,錢會反映一個人的品質,小的毛病發展下去,會鑄成大錯;而如果孩子要花錢,要用合理的方式,比如和父母商量,和爺爺奶奶商量。
適度給孩子零花錢
孩子拿家里錢花是為了滿足某種需要,比如買喜歡的文具、玩具,買喜歡吃的東西等。家長可以看家庭經濟條件和孩子實際需要,給孩子適度的零花錢,最重要的還要指導孩子怎樣花錢。孩子有錢花之后,對父母留在家里的錢就不會那么關注了。
適當控制孩子的
物質欲望
若在物質方面對孩子百依百順,長此以往,一旦孩子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很容易走向極端,造成不良后果。孩子拿家里錢的“拿錢主義”行為,就是一種很具體的表現。所以,應該讓孩子懂得愛惜自己的物品,物盡其用,以減少孩子對金錢的欲望,也能相對地控制孩子的“拿錢主義”行為。
從“拿錢”變成“賺錢”
蘇蘇的兒子田田不到七歲就開始偷拿父母的錢,這讓蘇蘇好緊張,后來,他打電話咨詢了那些孩子已上初中的朋友們。
朋友說,孩子都是有這樣一個成長階段的,一定要順勢去引導。尤其在現在市場經濟越來越發達的情況下,到處都有經濟因素在影響著當代的孩子們,因此還要適當給孩子一點點對金錢的支配權。
于是蘇蘇和妻子決定要把事情做得鄭重其事一點。周五晚上,吃晚飯后,蘇蘇開口說:“田田,你的七歲生日很快就要到了,爸爸問過老師,你已經可以自己擁有零花錢了。因此今天我們家正式來討論一下零花錢的問題。”田田點了點頭。
蘇蘇又說:“田田,你是不是很想自己手頭上抓有錢?”田田很肯定地點了點頭。蘇蘇說:“那我們來訂個協議好了,以后除了你買書的錢是爸爸媽媽出之外,我們每周都給你5元零花錢,這錢你愛怎么花就怎么花,但你買玩具的錢也包括在這5元錢里面了。”
田田一聽給他錢,當即就同意了。“不過,以后你不準拿爸爸媽媽的錢。”田田臉紅了:“我再也不拿爸爸媽媽的錢。”
后來,蘇蘇和妻子把錢都鎖得緊緊的,免得田田看到錢又想偷拿。每個星期給了田田5元錢后,他挺珍惜的,還要求父母給他買了個小錢包,把錢放進里面。
過了一個多月,田田手頭已有20多元錢了,可他一分也沒花,他說要存多點錢,買個大玩具,那個玩具要100元呢,要積累5個月才夠。
后來,蘇蘇和妻子又提出了一個幫他快點賺錢買玩具的方法:如果每天吃飯時他幫全家人擺碗筷盛飯的活兒全包了,就可以每天給他5毛錢。
田田可高興了,每天積極地擺碗筷盛飯。忙活了三個月,終于賺到105元錢,他把玩具跑車買回來了,愛惜得不得了,誰碰一下,他都會提醒:“輕點呀,輕點呀,別碰壞了,那可是我辛苦了3個月的血汗錢買來的呀!”
蘇蘇說,以前就算買給田田幾百元的玩具,他也是經常亂丟亂扔的,沒幾天就缺胳膊斷腿了。現在倒好,有了支配金錢的理財觀念,就懂得愛惜了。而且,他還能理解爸爸媽媽的辛苦了。他說:賺錢原來這么辛苦的呀!爸爸媽媽,以后我多干點家務活,這樣爸爸媽媽就不會太累了。
從“拿錢”轉變為理財,還培養出了田田對家庭的責任感,真是一舉兩得呀!蘇蘇總結說,家庭教育就是這樣,有些道理,平時怎么講,都很難讓孩子明白的;有些甜頭,也是得孩子自己親自品嘗,才知道珍惜的。
保護好孩子,
別讓他們受傷害
曾引起眾多網友憤怒聲討的長春“盜車殺嬰”案有了最終結果。7月24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長春“盜車殺嬰”案做出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兇手周喜軍的死刑判決。法院認為,周喜軍在自知無處可逃的情況下投案,雖自首成立,但其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
然而,就在這一判決宣布的前一天,類似的悲劇在北京再次發生。7月23日晚,北京大興區舊宮附近524路公交車科技路車站旁,一名年輕母親推著童車經過時,與一輛準備停車的轎車內兩名男子發生沖突,車內男子下車動手打了女子,并突然將童車里的孩子高舉過頭頂,重摔在地。
由目擊者提供的事發經過錄像顯示,年輕母親當時推車經過車站附近,彎腰去看童車里的孩子,此時一輛白色轎車經過,“好像說了什么,大概想讓女子讓開”,但年輕母親并沒有同意,說了兩句話后白車副駕駛位置的男人就沖下了車,男子先推了女的一把,隨后把目標轉移到童車里的孩子,能看到男子將孩子舉得很高,“小孩看起來一兩歲,沒有反應,一下就被重重摔在地上”。整個過程也就三分鐘,路人們還都沒反應過來,這令人震驚的一幕就發生了。
7月25日,嫌疑人韓磊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涉案的另外一名嫌疑人李某于當天前往大興當地警方投案自首,隨后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據警方通報,嫌疑人韓磊此前曾因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后減刑到17年,今年才剛刑滿釋放。
被摔的女童年僅兩歲半,被韓磊高高舉起、重重摔向地面時,她還在熟睡中。這場突然而來的橫禍,扼殺了這條嬌嫩的生命。26日,經過三天的搶救,女童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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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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