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實施近一月,榕部分旅行社團費上漲,“自費項目”卻未減少,一些原本包含在團費中的交通費餐費,也變成“游客自理”
東南網10月3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麗萍)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實施,購物和自費項目均被“封殺”,福州團隊游報價應聲上漲,目前,不少旅游線路報價同比漲千元左右。
昨日,記者從福州旅游市場了解到,由于害怕被處罰,各旅行社雖未安排購物景點,但自費項目卻不少,部分旅游線路的自費項目,加起來得多花近千元。旅行社為了拉低團費價格,本應包含在團費中的交通費、餐費等,也有部分變成了“游客自理”。此外,取消了購物景點,卻沒有安排其他項目,變成了“自由活動”,游客抱怨“行程注水”。
對此,市民表示,不參加自費項目,就意味著旅游品質打折,想要玩得好,還是得多掏“銀子”。有網友抱怨:“強迫購物沒了,但這部分消費卻被轉嫁到了上漲的團費和自費、自理項目上,游客的錢還是沒省下來。”
現象“自費項目”都參加得多花近千元
10月1日,我國《旅游法》正式實施,該法明確規定,除游客主動要求,旅行社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然而,記者發現,目前福州不少旅行社的旅游線路中,雖然購物景點沒了,但安排的自費項目卻依舊不少。
以報價5200元的“哈爾濱、海拉爾、呼倫貝爾大草原、室韋、滿洲里純玩雙飛雙臥六日游”為例,行程中的自費項目有:游覽黑龍江地標建筑龍塔120元;草原騎馬100元/圈;乘船游覽中俄界河美景80元;游內蒙古第一大湖呼倫湖60元;篝火1200元/堆;草原敬酒獻哈達20元/人;烤全羊2180元/只等等。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這些自費項目全參加,得多花近千元。雖然旅行社表示自費項目并未強制,如果都不參加,旅游品質無疑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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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