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家發改委等17個部門發布了《“十二五”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實施方案》,方案提出“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多地開展了公務自行車試點。這些公務自行車是否還在用?推行的效果怎么樣?有什么困難?近日,記者走訪桂林市和武漢市進行了調查。(12月22日 人民網-人民日報)
從報道中可以看出,公務自行車推行一年多以來,成效顯著。武漢日使用量超千次,桂林汽車使用頻率和“三公”經費支出都有效降低。很多公務員都表示,若是市內的短途出行,騎自行車反而比開車更方便,而且還能舒展身心,鍛煉身體。市民對公務自行車也是贊賞有加,“看著機關干部騎單車上下班,覺得他們不再高高在上,我們之間的距離更近了!”
可是,伴隨著可喜成效,公務自行車存在的問題也同樣突出。配置不合理,一些公務員想用而用不上,可一些自行車卻被大量閑置;管理不科學,借車人必須在借車點用筆填寫借用登記表,有的甚至還要求借車人在哪里借車就必須在哪里還車,給騎車人帶來極大不便;維護不到位,武漢市雖然推出了刷卡借車的系統,但系統出現問題后常常不能及時維修,部分自行車也沒有被很好地愛護……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公務員的積極性,公務自行車的有效使用。
推行公務自行車作為公車改革過程中的重要舉措,既節約了政府開支,又轉變了干部作風,不僅是富有政治意義的形象工程,也是一筆現實的經濟賬本,還能帶頭貫徹低碳經濟,可謂一舉多得。可是,作為新生事物,公務自行車在推行過程中難免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我們必須予以重視并統籌解決。公務自行車應該由誰來統一管理,后期維護應該由誰具體承擔,能否在城市范圍內實現統一調度和異地借還,非公務出行使用應該怎么規避,成本費用應該怎么結算,是否需要試行收費運營……這些都需要政府出臺統一辦法,以制度的形式兜底可能存在的問題。
公車的改革勢在必行,推行公務自行車無疑將加快改革進程。因此,健全公務自行車保障機制,應及早提上日程并與公車改革一道,予以廣泛落實,嚴格實施。(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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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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