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啟動“規范交通行為”專項行動 為期半年
http://www.caoliu14.com?2013-12-06 09:31? ?來源:福州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規范交通行為倡議書
市民朋友們:
福州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是全國文明城市和最宜居城市。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需要文明市民。近年來,隨著我市創建文明城市活動的深入開展,“自律、包容、禮讓、文明”的現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廣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識不斷增強,文明出行習慣逐漸養成。但是,在城市道路上一些不盡人意的交通陋習依然存在,影響道路暢通有序和城市形象。為進一步深化“文明福州、持續文明”活動,提升城市形象,福州市公安局決定從2013年12月1日開始,在全市開展“規范交通行為”專項行動。為進一步引導廣大市民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倡導文明交通理念、規范自身交通行為,我們向全體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機動車遵守標志標線、不隨意變更車道、不“加塞”插隊、不違法停放;摩托車、電動車不闖禁行;杜絕涉酒涉毒、疲勞、超速、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
非機動車不違規載人、不逆行、不上機動車道和高架橋騎行,不違反交通指示信號,路口等待紅燈不跨越停止線。
行人要走人行道,橫穿道路行走斑馬線,不要貪圖方便翻越、鉆跨、攀爬交通隔離設施;不在道路上攔車叫賣、散發物品;設有行人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自覺等待綠燈通行。
“無規矩不成方圓”。規范交通行為,是每個交通參與人的義務,更是一種責任。廣大市民要充分發揚主人翁的精神,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有序出行,自覺成為規范交通行為的實踐者、支持者、傳播者,共同營造人人規范交通行為的良好氛圍,與警方攜手共創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彰顯福州文明城市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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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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