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第二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隊提醒
八大交通陋習 危害大要不得
隨意“加塞”是誘發交通事故的一大主因。 (戴涵琦 攝)
本報訊 (記者 李凱龍 通訊員 邱文峰 吳小玉 鄭剛)12月2日,是第二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昨日下午,泉州市舉行第二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暨泉州市交通安全文化節啟動儀式。
市交巡警支隊和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充分利用自有以及戶外電子顯示屏等媒介,廣泛開展“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刊播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公益廣告和主題LOGO等內容。
據悉,今年以來,泉州市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和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聯合各部門廣泛開展了“守護平安團圓路”、全國安全生產月、客貨運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月、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月、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大檢查等專項宣傳活動,建成了泉州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表彰了一批安全文明駕駛人,組織了全市文明交通宣傳作品評選和全市百萬中小學生及家長參與的交通安全知識網絡競賽等一系列主題鮮明的宣教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結合今年“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市交巡警支隊通報了常見的八大交通陋習及其危害:
1.路口“加塞”
路口變道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三種:一是路口實線變道,通常在距離路口一定距離處會有白實線劃分導向車道,有的司機為搶時間,從實線處“加塞”;二是司機逆向行駛超越前車通過路口;三是司機走錯車道后匆忙變更,甚至有的司機還倒車。此類行為是誘發交通事故的一大主因,絕大多數刮擦、追尾事故都與此類違法行為有關,而一輛車在路口違法變道,至少會造成5至10秒通行延緩。
泉州市區九一街口闖紅燈現象屢見不鮮 (戴涵琦 攝)
2.闖紅燈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且自己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造成城市交通秩序混亂,影響路口其他車輛及行人通行,有損城市文明形象。
3.無證駕駛
沒有經過公安交警部門培訓、考試而獲得駕駛證的,由于沒有經過嚴格的學習、培訓、考試,缺乏安全常識和駕駛技術,面對復雜多變的道路狀況,往往手足無措,發生撞車、撞人或者自翻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甚至釀成慘劇。
4.無牌駕駛
駕駛無牌車輛,駕駛員往往存在僥幸心理,開快車、闖紅燈等,也埋下了事故隱患。同時,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案,無法偵查到肇事車,受害者利益得不到保障,也給社會埋下不穩定因素。
5.騎摩托車不戴安全帽
摩托車在行駛過程中,平衡系數較低,而且駕、乘人員身體無遮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容易傾翻,駕、乘人員的頭部會首先著地,極易造成傷亡。
6.超速行駛
車速超過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或道路交通環境允許的速度,極易導致交通事故。主要危害有:由于超速行駛,車輛交會頻繁,駕駛人的反映時間大大減少,發生碰撞事故的幾率增加;車輛離心力增大,增加了翻車的可能性;駕駛員長時間緊張和心理恐慌,容易出現疲勞,操作失誤,釀成大事故;駕駛員對速度的判斷力越低,對路況的判斷能力減弱,制動停車距離越長,沖擊力越大,發生事故時的危害性增大。
7.客車超員
車輛在超員狀態下,載運質量增大,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害性也相應增加。如果嚴重超員,則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狀況,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客車超員是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罪惡根源。
8.疲勞駕駛
司機經過2-4個小時連續駕駛后,中樞神經就會疲勞,開始出現視覺、聽覺、觸覺遲鈍,敏感性減弱。其辨認和識別交通標志的能力大幅度下降,甚至還會引起錯覺,極易發生追尾、碰撞等事故。長時間駕駛機動車,使駕駛人肌肉的收縮調節機能降低,致使操作動作節律失調,動作的自動化程度降低,準確性下降。有時甚至發生反常反應,表現在遇到緊急情況下,把油門當剎車使用等,嚴重威脅到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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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