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一
違法成本低,罰款“不痛不癢”
查看歷年的施工擾民現象,“工地噪音”無疑是“頭號殺手”。根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統計數據,在今年前10月份查處的1899起各類違法施工行為中,噪聲擾民一項就占了1128起。對此,一名負責管理施工違法行為的執法人員透露,噪音難消,一個主要因素是較低的違法成本。
執法人員說,根據相關規定,施工違法的罰款額度在1000-10000元左右,但多數情況下,罰款金額都集中在1000-2000元間。而在今年廈門前10個月的1128起噪音擾民中,總的罰款金額也僅為117萬元。
對此,一位施工人士透露,對于一些違法施工的單位來說,只要不出現大的事故,罰款兩三次不成問題。
原因二
新工藝太貴,企業覺得不劃算
與此同時,對于一些新的更有效的降噪和除塵技術,在廈門很少有施工單位會主動采用,多數都選擇簡單處理度過施工期。
“比如圍擋,現在一些城市在挖掘機等大型器械周圍,已開始采用隔音和降噪效果更好的圍擋技術。”
執法人員說,再比如除塵,目前廈門的施工單位多用傳統單一的噴淋手段,效果一般,而在一些城市,已使用“膠膜”技術,即為施工塵土噴灑特殊物質,形成一層保護膜,防止粉塵擴散。“那些工藝成本太高,投入大,用了不劃算。”施工人士說。
如此一來,一方面是施工違法成本低,一方面是新工藝成本高,兩種因素共同作用,“效果甚佳”。
原因三
低成本招標,工程“快”字當先
另一個原因是,多數施工單位在工程招標時,傾向于低成本招標;在具體施工時,為了趕進度,則貪圖一個“快”字,給野蠻施工預留更大空間。
執法人員坦言,現在廈門有200多個工地,重點工程“數不勝數”,為保障這些工程快速順暢進行,在對違法施工管理時會遇到很多困難。比如,根據規定,若未取得環保審批,施工單位在12點至14點30分以及22點至6點這兩個時間段不能施工,但一些重點工程影響大,在夜間更方便進行。
為此,專業人士建議,文明施工需要多部門配合,應嘗試推廣一些新的防塵降噪工藝,同時制定完整的規范,理清各部門職責,嚴格執法,甚至出臺類似于“安靜法”等專門的法規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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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