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擾民投訴多 降噪音全靠自律?
廣場舞深受市民歡迎,但有的噪音過大,影響了其他居民的生活。
早報訊(記者 張金華 /文 胡彥明 /圖)近日有媒體報道,廣州將出臺新版《廣州市公園條例》,在公園安靜休憩區進行喧鬧的健身娛樂活動,將面臨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對廣場舞開罰,有人叫好,有人擔心如此粗暴叫停,只堵不疏,是否會引發更多社會問題。
公園本是游玩、娛樂的休閑場所,按理來說,在公園里唱唱歌、跳跳舞,本來也無可厚非,但一旦公園里的“廣場舞”噪音過大,成了“擾民舞”,影響到其他人的休閑權,那就另當別論了。前不久,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的日落公園內,一支華人舞蹈隊在排練時被周邊居民投訴音樂擾民,帶頭者就被警方逮捕并上了法庭,就是個例證。
泉州現狀
廣場舞音響過大 噪音擾民投訴多
一臺CD播放機、幾張CD、一臺小的擴音器,伴奏音樂震耳欲聾,中老年阿姨們開始翩翩起舞,這種景象在泉州隨處可見,小區、廣場、公園內,哪怕是一小塊空地,廣場舞以不可阻擋之勢進入廣大群眾的生活。在一些人跳得無比盡興時,一些人可能因他們的音響不勝其煩了。
住在東湖公園附近的居民黃女士說,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每天晚上,公園就會傳出那高音喇叭似的音響聲,早睡的她幾乎都是伴著廣場舞的節奏入睡,第二天再伴著廣場舞的節奏醒來。剛開始覺得沒什么,可是老是那幾首歌,聽都聽膩了,有時聲音會突然大起來,感覺特別煩人。
“家里老人心臟不好,有時被他們那‘音樂’嚇得呼吸難受。”住在東湖水漈的陳先生也忍不住抱怨,每天晚上7時到9時許,音響聲就響個沒完,他在家干活、休息時,腦子里老是響著廣場舞播放的那幾支曲子,正常生活都受到影響。
泉州市公園管理中心王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廣場舞的日漸普及,公園已成為開展廣場舞的主要場地之一,東湖公園就有三撥跳廣場舞的人,除了廣場舞,還有各種吹拉彈唱,他們彼此間也會拼誰的聲音大,音響一個高過一個。高分貝的音響弄得公園周邊居民怨聲載道。公園管理處因此經常接到周邊居民的投訴。
除了東湖公園,其他公園也有類似的情況,“前段日子,我們也接到刺桐公園附近學校投訴,稱公園內音響聲音過大,打擾到學生晚自習。”王主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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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