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獻策規范福州廣場舞 約法三章:定時定點降噪
專家建議對廣場舞“約法三章”
據了解,國內不少地方亦出臺了廣場舞公約,規范廣場舞行為。對此,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吳立明認為,最好是通過對話協調的形式,逐步規范廣場舞行為,形成道德自我約束力。
“對跳舞的大爺大媽,沒必要動不動就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去解決。”吳立明表示,在廣場舞的管理上,社區的功能應充分發揮,要主動介入到居民的活動當中,同時居委會、業委會、物業等一些社區內的自治和管理機構,包括社區警務室都應該發揮自己的功能,對廣場舞加以指導和規范。
“社區可以對廣場舞進行摸底和備案,從廣場舞地點的選擇、時間調整,到建立公約,安排專業的人員對廣場舞進行指導和監控。”吳立明說。他同時指出,政府在做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建設時,應該考慮配套建設市民休閑活動的場所。
福建省社科院精神文明研究所所長曲鴻亮表示,從城市管理的角度來說,沒有必要針對廣場舞出臺專項的規定。“廣場舞擾民又不是水火不容的矛盾,只要大家溝通好了就可以解決。”他認為,可以在現有的規定和制度框架內進行細化和落實解決,作為跳舞者應該自覺自律,不要只主張自己的權利,而忽略別人的權利,大家應該互相理解,避免激化矛盾。
曲鴻亮也強調,社區、街道等相關城市管理部門要發揮起作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約法三章”。“簽訂公約后按約定的內容來做,由社區或者街道派人進行管理,不按照條約的,再做出相應處罰。”曲鴻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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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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