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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紀委下發通知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年貨節禮
元旦、春節將至,為剎住公款贈送節禮“之風”,市紀委特別下發通知,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將快查快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責任追究。
近日,市紀委特別下發了《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明確,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海鮮、土特產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嚴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加強公車使用管理,嚴禁公車私用和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
與此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與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要快查快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責任追究,對典型問題要予以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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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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