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情者提供的幾份“琴亭村統建片人口金轉賬花名冊”中,2013年11月嚴小芳領取金額為1280元,徐志連領取金額為880元。
知情者還解釋,“嚴小芳每月領取的1280元中,扣除退休金430元、其兒子100元‘人口金’外,職務補貼有750元;徐志連每月領取的880元中,扣除退休金430元,職務補貼有450元。”
還有村民算了一筆賬:自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間,嚴小芳領取約31500元左右的職務補貼,徐志連為24300元左右。這些錢均來自琴亭村村民集體所有財產。
村民稱職務補貼應給功臣
調查中,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向記者出示了《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對象和條件》(以下簡稱村規約)。這是經琴亭村村民代表大會公開擬定,并報請新店鎮政府批準實施的。
這位村民說,“當年牽頭制定這個村規約的人,就是嚴小芳。”
該村規約對琴亭村村民是否可享受、如何享受村福利待遇進行了說明,而這里規定的福利待遇,包括人口金(村民沒退休前每人每月可領100元)、退休金和職務補貼等。
針對職務補貼的表述是:“凡本村村民在村委會現任村干滿一屆的,退休時分別給予職務補貼:……村主干(村主要干部)150元。逐屆遞增,五屆封頂。”
但這位村民還指明,“村規約11條也有規定‘本村村民因犯法、刑滿釋放后,戶籍回村的給予恢復享受村民待遇’。”而自從嚴、徐二人職務犯罪獲刑后,二人所享有的村民待遇中可以享受村民待遇但不應包含職務補貼這一項。
這些村民認為,“他們對不起村里人,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根本沒資格再領取職務補貼。職務補貼應該發給帶著大家致富的功臣。”
“村民代表們也私下里提出過修改意見,可嚴小芳做村支書多年,她家族的人在村里的關系很‘硬’,大家是怕說了之后得罪他們,有點敢怒不敢言。”知情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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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