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機大行其道,讓許多軟件商家看到了商機,為了推廣應用軟件,不少商家盯上了手機的“第一口奶”——預裝軟件。由于一些預裝軟件“用不著”、“關不了”、“卸不掉”,被人們形象地稱為手機“牛皮癬”。甚至一不留神,還要被扣了錢,讓消費者“苦不堪言”。
針對用戶備受困擾的手機預裝軟件難以卸載、耗流量、暗扣吸費等問題,今年工信部發布《關于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五類手機APP禁止預裝。
此外,工信部還要求,智能手機廠商公示手機預裝軟件信息。雖然,這一舉動讓不少消費者看到了曙光,但由于通知中沒有明確的審核措施,更沒有配套的懲罰措施,不少消費者擔心,肅清的作用恐“只是愿景”。
案例回顧
預裝軟件用不著關不掉卸不了
今年5月,福州的王先生新買了部智能手機,發現手機里面的軟件有30多個,其中預裝的第三方軟件就有10多個。王先生打算刪除一些平時用不到的軟件,但發現這些軟件根本無法通過程序管理功能自行刪除。
“最可怕的是關也關不掉。”王先生說,將這些預裝軟件關閉后沒多久,再次打開手機時,又發現其中一些惡意預裝軟件在偷偷地連接網絡,消耗流量。
無奈之下,王先生找到售后客服咨詢,得知如果一定要刪除軟件,可通過取得ROOT權限自行刪除,但手機將不再享受保修服務,這讓王先生“有苦難言”。最終在朋友的建議下,王先生選擇了不用的時候,徹底斷開數據連接,盡量減少流量消耗。
事實上,王先生遭遇的事情并非個案。根據艾媒咨詢發布的數據顯示,近八成用戶表示其新買智能手機里含有15個以上第三方預裝軟件,其中以31-45個的數量范圍為主,占32.8%,其次是16-30個,占28.3%。而66.8%的用戶很少使用第三方強制預裝軟件。
廠商為什么要預裝第三方軟件,而且為何不容易被卸載?
“有些廠商就靠預裝軟件掙錢。”福州大利嘉城一位從事手機維修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一些第三方軟件開發商,為了取得市場的占有率,會跟手機廠商存在合作關系,如軟件開發商要在一部手機中預裝軟件,就會向手機廠商支付一定的費用,當然,手機廠商也要保證這些預裝軟件沒那么容易卸載。
該專業人士還透露,一些預裝的第三方軟件用戶用不著、關不掉、刪不了。過多預裝第三方軟件,會導致手機內存被占用,出現系統變慢、耗費流量等多種問題。一些預裝的第三方軟件,可能會偷偷發出一些吸費的短信到運營商,話費也不知不覺被偷走。
該專業人士透露,一些“山寨”手機之所以配置較高又價格便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它預裝了一些“吸錢”的惡意軟件。
專家說法
觀點
預裝軟件剝奪了用戶選擇權
據了解,手機的預裝軟件大致分為兩種,一種為推介軟件,以擴大市場占有為目的在手機中預裝,用戶可以正常卸載,對于普通消費者大致無礙。另一種則是強制捆綁,即未經用戶許可就在手機終端強制捆綁,無法正常刪除,并通過后臺運行、推送消息等手段強制使用。
對此,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捷稱,目前手機預裝軟件已經到了泛濫的程度,主要的原因是,軟件的開發商、電信運營商、手機廠商等方面為利益所驅動。他認為,手機廠商在手機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預裝第三方軟件,而且不能刪除,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果預裝了一些吸費的軟件,那將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經營者都應該承擔由相應法律規定的責任。
陳捷律師稱,如果消費者遇到侵權問題,可收集證據向工商、消協等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依據《消法》以及《侵權責任法》等相關的法律,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觀點2未明確處罰新規或成“空談”
手機廠商預裝軟件報備,表明了工信部的一種態度,這是對手機預裝軟件這個魚龍混雜的市場開始整頓的信號。但福州大利嘉城一名某品牌手機經銷商認為,僅讓手機廠商對預裝軟件進行報備,只能解決一部分問題。
記者注意到,《通知》中雖然禁止手機生產商預裝五大類惡意軟件,但并未涉及處罰措施。例如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到底如何處理?沒有處罰措施,會不會影響新規的約束力?
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捷認為,《通知》從源頭上杜絕預裝軟件,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大利好,會對預裝軟件得到一定的遏制。但陳捷也認為,《通知》只提禁止預裝,而沒有伴隨相關的處罰措施,可能導致新規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成為“空談”。新規能否產生作用,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兆增認為,工信部發布的這個《通知》是一種政策文件,具有指導性意義,廠商必須遵照執行。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問題,即《通知》禁止手機廠商預裝惡意軟件,但未明確相應處罰辦法,會讓《通知》的執行效率打個折扣。
“沒有明確的后果,會被認為是沒有違法成本。”丁教授認為,要以法律規定的形式明確違反上述通知的行政責任,各類行為主體違法預裝手機軟件,侵犯手機用戶權益、擾亂通信管理秩序的,應承擔相應的后果,增加行為主體的違法成本。
相關鏈接
工信部禁止預裝五類惡意軟件
11月1日起,工信部對于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新規開始正式實施。針對手機用戶備受困擾的預裝軟件耗電、耗內存、耗流量、暗扣吸費、難卸載等問題,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決。
根據工信部制定的《關于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要求,手機廠商預裝軟件必須經過工信部的審核,并要求手機廠商不得安裝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信息的軟件,以及給用戶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軟件。
工信部將要求生產廠家將申請進網的智能終端中預裝的應用軟件相關信息通過說明書或者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示,用戶可以將購買到的智能終端的預裝應用軟件信息與公示的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問題可以隨時舉報,工信部將及時進行核查和處理。同時要求,手機生產商不得預裝五大類惡意軟件。
不得在移動智能終端中預裝的五類應用軟件:
(一)未向用戶明示并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個人信息的;
(二)未向用戶明示并經用戶同意,擅自調用終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三)影響移動智能終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網絡安全運行的;
(四)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禁止發布、傳播的信息內容的;
(五)其他侵害用戶個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以及危害網絡與信息安全的。
![]() |
![]() |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