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移動手機用戶小趙收到廣告垃圾短信,發信的手機號碼怎么也打不通。據記者調查,此類垃圾短信來源不一,有的來自群發器,更高級的來自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他們不止為發送垃圾短信提供便利,還為相關企業出主意應付監管。(10月23日《京華時報》)
談到垃圾短信,可以說是人人深惡痛絕,個個咬牙切齒。因為,只要是手機用戶,沒有人能夠逃得過其夜以繼日、沒完沒了的騷擾。垃圾短信不僅污染了通信環境,侵犯了用戶個人隱私,而且肆無忌憚地侵吞著用戶的話費,更使許多用戶因上當受騙而利益受損。近年來,有關部門的規定和禁令一個接一個地下,但總是雷聲大、雨點下,導致垃圾短信非但禁而不絕,反而泛濫成災。特別是,移動、聯通、電信等三大運營商,淪為垃圾短信“經銷商”,更是讓規定和禁令形同虛設。
事實上,早在今年的央視3?15晚會上,便曝光稱“垃圾短信的主要源頭竟是運營商,為了規避風險,相關監管部門領導的手機號碼居然被屏蔽。”可見,在垃圾短信的利益鏈中,運營商其實是最大的受益者,他們靠向用戶“強賣”垃圾短信牟取暴利。也就是說,運營商與某些不法商家狼狽為奸,靠濫發垃圾短信,黑著良心去搜刮大眾的錢財。可以預料,如果不及時剿滅垃圾短信,任其蔓延,將會侵吞更多的話費,讓更多的用戶利益受損。
然而,若想剿滅垃圾短信,先要堵住源頭——移動、聯通、電信等三大運營商。首先,運營商應誠信經營,恪守職業道德,在與廣告代理公司簽訂協議時,必須對其代理的商家做嚴格的限制,讓那些虛假信息和垃圾短信失去生存空間。同時,應制訂信息產業經營和服務“行業標準”,明確運營商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特別是要明確技術標準。對于運營商而言,堵住人為漏洞可采用管理制度,而堵住技術本身的漏洞,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更先進的技術。這就要求運營商要加強新產品新技術的應用推廣,不斷完善信息系統安全設備的性能,強化應用數據的存取和審計功能,確保用戶信息不被垃圾短信入侵。
更重要的是,應通過立法手段,對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信息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比如,杜絕垃圾短信,應成為運營商一項強制性義務,以此遏制運營商的利益沖動,切斷蟄伏在垃圾短信之上的利益鏈。同時,政府職能部門更要加大打擊力度。比如,一旦發現運營商參與“經營”垃圾短信,應課以重罰;屢教不改者,責令其停止相關經營和服務,直至永遠退出信息產業市場。(汪昌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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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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