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來,喜歡打抱不平、做善事的趙國忠,曾先后6次見義勇為,但只有2次得到被救者主動道謝。為宣傳自己見義勇為的事跡,得到別人一句“表揚”,他曾多次致電媒體記者,希望報道自己的事跡。為動員更多人見義勇為,也為求表揚,他計劃騎摩托車走遍全國省會城市,10月16日首站到鄭州。(10月17日《大河報》)
見義勇為作為一種典型的利他行為,在現代社會偶爾遭受冷遇。歷久千辛萬苦地將落難者救助上來,被救者要么“悄悄離去”,要么聲稱“自己也能爬起來”,這樣的良知麻木與心態冷漠,不可避免地讓施救者心生涼意,甚至對見義勇為行為產生價值懷疑。
在此背景下,“見義勇為求表揚”對個別人冷漠心態的糾偏。換言之,趙國忠“求表揚”,是通過一種公開、高調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見義勇為了,得到表揚和感謝理所當然。正是因為“好人應該到好報”,才催生出“見義勇為求表揚”的無奈。
在道德敘事中,施救者的“不求回報”,往往和被救者的“知恩圖報”勾連在一起,成為一種社會約定俗成、彼此心照不宣的規則,從而避免了直接言利的庸俗與乏味。施救者通常不會主動要求表揚和感謝,而是把回報的決定權留給被救者,更多依靠的是社會的輿論壓力和被救者的道德自覺。
傳統社會的見義勇為之所以能夠成為長效機制,就在于它的本質是一種互信互惠的社會交換。然而,伴隨著社會流動的加速和價值觀念的轉型,個別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拒絕履行回報義務,乃至一句表揚和感謝的話都沒有。當稀缺的善意得不到呵護,當可貴的義舉得不到回應,感恩之心的萎縮,必然會導致見義勇為的成本與收益嚴重失衡。
一個溫暖的社會,不應該讓好心人寒心。“見義勇為求表揚”突破了人們的刻板印象,是對見義勇為意義的重新詮釋和再生產。事實上,一個真正的見義勇為者,并不在乎物質利益的多寡,而在于精神世界的尊重與滿足。作為一種低成本的選擇性激勵,連一句表揚都吝嗇的人們,不應該臉紅嗎?
真的不要以為,見義勇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當見義勇為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保護,“好心人寒心”的惡果就是越來越少的人愿意挺身而出。到那個時候,每一個都會成為潛在的受害者。“當過去不再照亮將來時,人心將在黑暗中徘徊。”法國社會學家托克維爾曾這樣說,發人深省。(楊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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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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