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首都機場警方了解到,兩個以毆打、體罰、威脅、誘騙、扣押身份證等方式阻止聾啞人在首都機場航站樓內(nèi)乞討的犯罪團伙被警方查獲,其中一個犯罪團伙主要成員一年獲利達百萬元。(新華網(wǎng)10月23日)
在火車站外、汽車站內(nèi)、地下通道,或者路上人群較為集中的地方,總能看到衣衫襤褸、彎腰駝背、弱不禁風的乞討者,看上去非常可憐,但行人卻往往避而遠之。究其原因,并不必然是行人沒有同情心,更多的恐怕是害怕被騙,不愿讓自己的錢打水漂。有太多媒體報導過,一些乞丐的日子其實過得比常人要滋潤。盡管汶川大地震期間有過乞丐捐出善款,當時感動了不少人。但類似偶然事件的出現(xiàn)顯然無法拯救乞丐群體的“整體形象”,他們在社會上似乎已經(jīng)完全失去了“公信力”不再必然是弱勢群體了。如今又有報道說乞討團體的存在,更甚者獲利百萬元,這無疑讓公眾本來就有限的愛心更多一份質(zhì)疑,更加一個心眼,多半會暗自發(fā)誓不再讓自己的善心被利用。
完全有必要批評、譴責這些無良團伙利用公眾同情心,透支社會愛心,對社會文明發(fā)展造成不利的影響。但乞丐群體,尤其是先天或后天有生理缺陷的殘疾人群,他們終究是無辜的,本來就作為弱勢群體謀生困難,當被犯罪團伙利用、控制和打壓時,他們又成了罪惡的受害者。很難想象,《貧民窟的百萬富翁》中會唱歌的小男孩被無良團伙弄瞎雙眼時的境況是多么悲慘和觸目驚心。他們有著類似的遭遇,絕不是因為被社會關(guān)注太過,給了太多呵護和同情,從而讓犯罪團伙看到了商機。而恰恰是因為社會關(guān)注太少,他們作為邊緣群體,最終讓犯罪團伙有機可趁,讓他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如果公眾因為無良事件的出現(xiàn),進一步責難乞丐群體“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透出鄙夷的目光,這就只會讓弱勢者更弱、更痛,卻無損于犯罪團伙。或許,極端事件激發(fā)起我們對乞丐群體的關(guān)注,進而推動社會救濟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與實施更能讓利用乞丐的犯罪團伙無空可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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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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