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建設不受上方土地權屬限制
問:軌道交通建設有什么規定?軌道交通建設有什么原則?建設期間有何保護措施?
市地鐵公司:《辦法》規定,軌道交通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和批準的軌道交通規劃進行。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含設備)、監理,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并遵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
軌道交通建設實行 “地下優先”的原則。軌道交通的地下建設,不受其上方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歸屬的限制。
軌道交通建設需要臨時占用地下、地表、地上空間的,其上方和相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期間,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護沿線上方和周邊已有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以及設施的安全。
軌道交通建設單位在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沿線采取技術保護及監測措施的,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擅自移動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沿線測量控制基點。
鏈接:改造舊橋 確保1號線順利穿越華林四橋
福州地鐵1號線斗門站—樹兜站區間隧道掘進需從華林四橋樁基礎中間穿過。但原舊橋修建年代已久,基礎為素混凝土基礎,橋臺結構材料全部石料砌筑,晉安河兩岸河堤基礎采用M10水泥砂漿漿砌整毛石加固,暴雨季節河堤容易坍塌。另外,地下障礙物及管線較多,道路兩側多為地下電纜、煤氣管道、污水管、給排水管等;跨晉安河橋梁涉及樁基穩定性,可能影響橋兩側懸掛的管線、管道。
盾構施工過程中容易造成既有橋臺及周圍坡體滑坡,散失坡體穩定性。河岸兩側的防汛墻在暴雨季節水位上漲時容易坍塌,盾構穿越華林四橋及晉安河防汛墻成為斗門站—樹兜站區間隧道掘進的重大危險源。
根據《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法》以及相關危險源分析,市地鐵公司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多次召開技術研討會,從技術可行性、經濟性開展對比分析,同時結合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綜合考慮,最終采用對舊橋改造的方案。
改造后的新橋樁基與地鐵隧道最近距離為1米。新橋樁基在地鐵隧道穿越前完成施工,地鐵隧道采用盾構掘進法,通過采用合理的掘進參數、及時注漿、科學組織。地鐵隧道上、下行線均已順利通過華林四橋,并已通過樁基檢測,安全、質量均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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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