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站-東街口站
2009年6月,國家批準了《福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規劃》(2009~2016),形成我市軌道交通線網十字形主骨架的1號線和2號線,線路總長55.54公里,設站46座。根據2012年修編的《福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我市軌道交通遠景線網由9條線和2條延伸線組成,線路總長319.35公里,設站206座。目前,我市軌道交通1號線工程建設已全面展開,2號線計劃今年底前開工建設,軌道交通的建設正處于有序推進的狀態。
作為我市目前為止規模最大的市政工程,軌道交通從規劃、建設到未來的運營牽涉極廣,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政府規章,對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保護區、安全應急等方面的管理進行規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2013年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通過《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法》。《辦法》包括總則、規劃管理、建設管理、保護區管理、安全應急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41條,涵蓋軌道交通規劃、建設、保護區管理等諸方面內容,將為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順利進行和建成后的安全運營提供保障。11月1日,《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日前,市地鐵公司接受本報采訪,就相關條款進行詳細解讀。
關鍵詞:規劃
軌道交通規劃不得擅自變更
問:軌道交通誰來管?
市地鐵公司:《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福州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統籌安排軌道交通規劃和建設;福州市地鐵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日常指揮協調工作;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具體負責實施軌道交通建設。
城鄉規劃、建設、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人防、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軌道交通建設的相關工作。
供電、供水、排水、供氣、通信等相關單位,應當配合軌道交通建設,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 |
![]() |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