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人若是因為回報而去做好事,那么這個人不是真正的好人,好人和任何人一樣,命運給的坎坷與不公一樣會給予好人,這時,真正的好人會坦然接受這一切,而不會抱怨這不公平,這才是人格的偉大。
所謂,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符合兩重標準的就可以是好人,首先符合基本的社會道德和法律制度,其次符合自己的內心。不是為了別人說“某某某,人真好啊”之類的,那就變成了老好人,且當你為了獲得好人這個標簽而去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就是帶有功利心了,你自然會不停地問:”為什么我做好人,總是沒好報呢?為什么那些壞人,反而過得比我好呢?“,這就已經步入了一個誤區。做個好人,不是一味地討好別人,要有自己的原則,遵照自己的內心。
至于好報,什么算好報,每個人定義不同,關鍵取決于你的價值觀和期望值。并且,必須要明白的是,做好人不是為了好報,為了你的利益而做的好事,還算是好事么?那就是交易了。
那些看似很有說服力的例子,其實只是片面地在了解。可能你看見一個人在辛辛苦苦工作,沒做過壞事兒,可是卻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另一個可能是貪官,吃喝嫖賭,壞事做盡,可他竟然家庭美滿,還升官了?于是,你仰天長嘯:”天理何在?!“,你頓時覺得做好人根本沒有好報,還不如就向那個貪官一樣。可是你真的知道那個你所認為的好人,是真的沒做過壞事嗎?那個你認為過得很好的貪官,他真的幸福嗎?
做不做好人取決于自己,而不是有沒有好報。做好人,不是為了功利,而是一種習慣,一種習慣性的趨于正確的處理遇到的事情,寬容及友愛的以助人助己的心態面對事情。物質追求只是我們的需求最低兩層,我們需要依次滿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實現,而從第三層的社會需要開始,我們就需要去發揮作為社會人的屬性,去和社會上其他人互動,我們需要在幫助他人中獲得滿足感,在與他人分享知識等過程中獲得認同,這些遠不是物質利益能帶給我們的。真正的幸福感是來自內心的,來自與人為善,來自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他人,來自努力積極地生活,而這些帶給我們的滿足與幸福感是很多東西都代替不了的。
做好人,是一種習慣,是一種幸福的能力,與功利無關。這也是好人有好報的最佳詮釋。(許 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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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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